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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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被执行人 | -- | --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2021-06-15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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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0-07-06 | 保定市高碑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20-07-28 | 保定市高碑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19-07-08 | 保定市高碑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20-07-28 | 保定市高碑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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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冀0684执238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684民初332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8-10 |
2 | 其他 | (2019)冀0684民初332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高碑店市东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尹伟,平山县水利局,河北万源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82960 | 一、被告高碑店市东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各项经济损失费共计85808元。
二、被告平山县水利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各项经济损失费共计85808元。
三、被告Y某某、河北万源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案的民事赔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74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东企公司及平山县水利局各负担93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0-1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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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高碑店市东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2019-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