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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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被执行人 | -- | -- | 徐水区人民法院 | 2020-05-26 | -- | |
2 | -- | 罚款一万元整 | 10000 | 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8-07-27 | 易市监处字〔2018〕第294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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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冀0609执524号 | 2020-05-26 | (2019)冀0609民初2101号 |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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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冀0609执524号之三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1-02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冀0609执524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3778.07 | 一、划拨被执行人C某某网络存款466.27元;
二、划拨被执行人L某某网络存款330元;
三、划拨被执行人S某某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存款1686.1元、网络存款1295.7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0-10-13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冀0609执524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查封被执行人C某某名下的冀F×××××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两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0-07-02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冀0609执524号 | 被执行人 | - | 240000 | 一、冻结被执行人C某某的银行存款60000元,期限为一年;
二、冻结被执行人S某某的银行存款60000元,期限为一年;
三、冻结被执行人L某某的银行存款60000元,期限为一年;
四、冻结被执行人易县讴文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60000元,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0-05-26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冀0609民初2101号 | 第三人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常海成,S某某,L某某 | 52110 | 一、被告C某某、S某某、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W某某蔬菜款52110元及利息(利息以52110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2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二、第三人易县讴文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03元,减半收取计551.5元,由C某某、S某某、L某某、易县讴文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