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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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查明,你单位在武咸快速通道工程东外环段中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行为。 | 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单位合同价款1%的罚款,一标段合同价9752.86万元,二标段合同价9911.74万元,合计19664.6万元,即处罚人民币壹佰玖拾陆万陆仟肆佰陆拾元(1966460元) ...更多 | 1966460 | 咸宁市住建局 | 2022-08-15 | 咸建罚字〔2021〕第042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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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咸建审告﹝2022﹞90号 | 关于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核准的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申请的咸宁市传媒大厦项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予以公告 ...更多 | 2022-06-29 | 2027-06-28 |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2017030 | 咸宁市老年人活动中心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2017-04-25 | 2099-12-31 | 市城乡规划局 | |
3 | 咸城管许字[2018]第041号 | 道路穿越及在绿地内施工 | 同意人民广场公厕排污口截污施工,施工现场公示,施工完成后进行恢复 | 2018-03-19 | 2099-12-31 |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 |
4 | 梯11鄂L00939(18)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电梯使用登记 | 2018-08-16 | 2099-12-31 | 咸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5 | 咸建审告(10)号 | 银桂路大畈八组村民点(A地块)还建配套工程 | 施工许可证 | 2018-03-21 | 2099-12-31 | 咸宁市住建委 | |
6 | 咸水利许可﹝2020﹞16号 | 关于《咸宁市金泉湾、师专桥洞排涝泵站排水口建设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出的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我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现就涉及河道堤防管理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一、金泉湾、师专桥洞排涝泵站排水口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19-421202-77-01-020207)分别位于咸宁市咸安区金泉湾路和咸宁市咸安区嫦娥广场。本项目为解决金泉湾、师专桥洞两处内涝问题,拟建设以下工程:沿金泉湾南北向铺设DN1000/DN1200雨水管道,将沿线雨水收集后接入雨水提升泵站,排入淦河。排水口位于淦河堤防桩号30+210处。师专桥洞北侧原有排水沟,铺设DN1000雨水管道将积水接入新建一体化预制式泵站,排入淦河,排水口位于淦河堤防桩号19+366处。师专桥洞南侧,铺设DN1200雨水管道承接巨宁大道上游雨水,穿过嫦娥广场直接排入淦河,排水口位于淦河堤防桩号19+623处。为确保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相关规定,对该工程进行洪水评价是十分必要的。二、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和《湖北省咸宁市城市防洪规划》,结合工程现状、保护对象的重要性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意本工程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开工前须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报送当地河道主管机关审核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四、工程建设后,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及时恢复河道原貌。竣工验收前,应组织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应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更多 | 2020-06-30 | 2025-06-30 |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 |
7 | 咸水利许可﹝2020﹞14号 | 关于《咸宁市沿河路生态景观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出的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我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现就涉及河道堤防管理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一、沿河路生态景观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19-421202-78-01-053178)位于咸宁市咸安区温泉街道办事处,处于淦河大桥与新龙潭桥之间(淦河大桥29+660-新龙潭桥28+350),全长734米,总景观面积为40911平方米,此次改造范围从淦河大桥至新龙潭桥沿河右侧。为确保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相关规定,对该工程进行洪水影响评价是十分必要的。二、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和《湖北省咸宁市城市防洪规划》,结合工程现状、保护对象的重要性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意本工程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开工前须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报送当地河道主管机关审核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四、工程建设后,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及时恢复河道原貌。竣工验收前,应组织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应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更多 | 2020-06-30 | 2025-06-30 |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 |
8 | 12420098000001930131 | -- | 注销 | -- | 2099-12-31 | 咸宁市地方税务局温泉分局 | |
9 | 咸水利许可﹝2020﹞17号 | 关于《咸宁市淦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龙潭河河口雨洪调蓄生态湿地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出的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我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现就涉及河道堤防管理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一、咸宁市淦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龙潭河河口雨洪调蓄生态湿地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19-421202-78-01-033763)位于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嫦娥大道、龙泉街与咸宁大道交界处,淦河与龙潭河交汇口,北邻咸宁大道及淦河;南接碧桂园温泉城;西接嫦娥大道龙潭佳苑及铂金公馆小区;东倚龙泉街,与AAAA级永安阁景区(建设中)一路之隔。项目红线面积96906m2。其中,水域面积37400m2,陆域面积59506m2。为确保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相关规定,对该工程进行洪水评价是十分必要的。二、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和《湖北省咸宁市城市防洪规划》,结合工程现状、保护对象的重要性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意本工程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开工前须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报送当地河道主管机关审核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四、工程建设后,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及时恢复河道原貌。竣工验收前,应组织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应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更多 | 2020-06-30 | 2025-06-30 |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 |
10 | 12420098000002442060 | -- | 变更 | -- | 2099-12-31 | 咸宁市地方税务局温泉分局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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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 | 湖北三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 2024-01-29 | |
2 | 送达公告 | 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 | 湖北汉桥置业有限公司 |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 2023-06-21 | |
3 | 裁判文书 | 合同纠纷 | 武汉市鑫金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4-29 | |
4 | 裁判文书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W某某、湖北鸿发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19 | |
5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合同纠纷 | 武汉市鑫金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3-19 | |
6 | 裁判文书 | 合同纠纷 | 武汉市鑫金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2-17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武汉市鑫金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7-19 | |
8 | 裁判文书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鑫金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1-11 | |
9 | 裁判文书 | 合同纠纷 | 武汉市鑫金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7-16 |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鑫金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2-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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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鄂民终512号 | 上诉人 | -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10-14 | |
2 | 合同纠纷 | (2019)鄂12民初427号 | 被告 | 原告: 咸宁市志鑫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05 | |
3 | 合同纠纷 | (2019)鄂民终924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09-17 | |
4 | 合同纠纷 | (2019)鄂12民初427号 | 被告 | 原告: 咸宁市志鑫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9-10 | |
5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2019)鄂12民特9号 | 申请人 | - |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7-24 | |
6 | 合同纠纷 | (2018)鄂12民初17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鑫金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1-09 | |
7 | 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鑫金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0-31 | |
8 | 合同纠纷 | (2017)鄂01民初65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鑫金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8-08 | |
9 | 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鑫金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5-27 | |
10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2015)鄂咸宁中民初字第00036号 | 被告 | 原告: 咸宁市中小企业投资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