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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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吊销执照(登记证); | --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6-27 | 京朝市监处罚〔2022〕5475号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7-12 | --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工程名称:湾流国际空港社区项目,共计80套产品,合同金额合计为633396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计190018元作为定金;甲方在乙方发货前,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70%计443378元。验收方式:双方代表在安装现场对已完成安装的产品进行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的产品双方代表在《验收单》上签字(盖章),乙方即将产品移交甲方管理。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乙方可拒绝供货及安装,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部分每日0.5‰的违约金。2017年8月24日,原告科逸公司(乙方)与被告北京海寓公司(甲方)就上述科逸整体浴室供货合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减少2套浴室产品,金额合计15696元。如合同金额减少,甲方在支付给乙方最后一笔货款时扣减此笔费用。2017年12月28日,被告北京海寓公司出具项目验收单,载明:用户名称:湾流国际空港社区项目,整体浴室数量:78套,自检意见栏内均在合格处打勾,用户验收意见栏内均在合格处打勾。4原告科逸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23日、12月12日向被告北京海寓公司开具金额为190018元、427682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名称为科逸整体浴室,金额合计为617700元。另查明,被告北京海寓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25日,系法人独资公司,股东为被告湾洋公司。经询问,原告科逸公司称,双方签订合同之后,由原告向合同约定的地点发货,由原告约定的安装队去安装,安装完毕之后由被告北京海寓公司验收,该项目都已经交付使用,中间原告多次催讨。项目验收单是合同约定的设备到货安装完毕之后,由原告递交给被告北京海寓公司,被告北京海寓公司盖章签字,一并验收的。以上事实有当事人提供的供货合同、补充协议、项目验收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以及当事人在庭审中陈述等证据予以证实。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北京海寓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双方均应当按约履行自己的义务。原告提供的供货合同、补充协议、项目验收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相互印证,可以认定原告已按约向被告北京海寓公司履行供应78套产品的供货义务,被告北京海寓公司理应按约向原告支付货款617700元。被告北京海寓公司未到庭就款项支付及是否存在其他抗辩事由提出异议,故原告诉请被告北京海寓公司支付货款617700元,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因被告北京海寓公司未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存在违约行为,理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原告主张按 ...更多 | --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1-01-12 | 〔2020〕苏0591民初1686号 |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无 | --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0-10-15 | 〔2020〕京0105民初37454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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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1-07-12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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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1)京0105民初42606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美凯龙智装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上海美凯龙智装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4-28 |
2 | -- | (2022)京0105民初57117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铧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北京铧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 2023-04-21 |
3 | 合同纠纷 | (2022)京0101民初10616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铧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87833.14 | 被告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北京铧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87833.14元及利息(以87833.14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9年7月1日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97.91元,由被告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8-29 |
4 | 其他 | (2022)京03执768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冻结、划拨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京仲裁字第3914号裁决确定的被执行人应支付的款项。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
三、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应负担的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四、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2-06-23 |
5 | 合同纠纷 | (2022)京02民终2155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997元,由正商(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3-30 |
6 | 合同纠纷 | (2022)京0105民初3207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安寓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68748 | 被告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和被告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北京安寓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东城区东四六条45号湾流国际青年社区安保服务费68748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68748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6日起至安保服务费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按日利率千分之一标准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518元和公告费560元,均由被告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和被告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北京安寓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已预交,被告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和被告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给原告北京安寓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2-28 |
7 | 合同纠纷 | (2022)京0105民初3208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安寓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72000 | 被告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和被告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北京安寓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顺义区天竺家园十七号湾流国际共享社区安保服务费72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72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6日起至安保服务费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按日利率千分之一标准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600元和公告费560元,均由被告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和被告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北京安寓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已预交,被告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和被告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给原告北京安寓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2-28 |
8 | 合同纠纷 | (2021)京0105民初7247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安寓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48000 | 被告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和被告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北京安寓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顺义区南法信府前街16号湾流国际青年社区安保服务费48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48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6日起至安保服务费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按日利率千分之一标准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00元和公告费560元,均由被告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和被告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北京安寓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已预交,被告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和被告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给原告北京安寓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2-28 |
9 | 合同纠纷 | (2022)京0105民初3206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安寓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08822 | 被告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和被告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北京安寓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公馆B栋湾流国际共享社区安保服务费108822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08822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6日起至安保服务费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按日利率千分之一标准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476元和公告费560元,均由被告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和被告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北京安寓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已预交,被告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和被告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给原告北京安寓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2-28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京0105民初7896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时代文仪家具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893000 | 一、被告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时代文仪家具有限公司货款658400元;
二、被告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时代文仪家具有限公司违约金234600元;
三、被告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被告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北京时代文仪家具有限公司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730元,由被告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公告费260元,由被告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北京时代文仪家具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2-2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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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上海艾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H某某、L某某、S某某、Y某某、X某某、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灏伟基业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
2 | 裁判文书 | 海 | 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11 | |
3 | 裁判文书 | 异议之诉 | 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2-30 | |
4 | 开庭传票 | -- | 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0-10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异议之诉 | 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9-17 | |
6 | 裁判文书 | 合同纠纷 | 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2-12-04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2-09-14 | |
8 | 裁判文书 | 服务合同纠纷 | 上海湾洋物业眠餐有限公司、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2-03-03 | |
9 | 裁判文书 | 保安服务合同纠纷 | 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2-03-03 | |
10 | 裁判文书 | 服务合同纠纷 | 上海湾洋物业眠餐有限公司、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2-03-0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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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北京中江锦泽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2-11-01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京0105民初7896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时代文仪家具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1-12-27 | |
3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1)京0105民初18582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1-10-08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京0105民初7896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时代文仪家具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1-09-23 | |
5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1)京0101民初12009号 | 被告 | 原告: 正商(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9-03 | |
6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1)京0106民初4450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远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远通维景国际大酒店 被告: 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2021-06-28 | |
7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0)京0101民初15549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金隅投资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金隅喜来登酒店 被告: 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4-02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京0105民初8234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里仁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1-04-01 | |
9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0)京0101民初13929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华商会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3-18 | |
1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1)京0106民初1801号 | 第三人 | 原告: 上海家倍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中关村丰台园道丰科技商务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2021-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