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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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解除阮晓风、刘杨与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
二、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退还阮晓风、刘杨购房款2739917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以137426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3%从自2016年11月8日计算到清偿之日为止,以136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基准利率上浮10%从自2017年3月2日计算到清偿之日为止;以565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3%自2018年1月1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三、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阮晓风、刘杨支付物业费损失4534元,支付物业维修金损失8798元;
四、驳回阮晓风、刘杨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826元,减半收取14413元,由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2023-10-07 | 〔2022〕湘0702民初5240号 | |
2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详见文书 | --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2023-04-07 | 〔2022〕湘0702民初4230号 | |
3 | 违反税收管理 | 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 -- |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武陵区税务局 | 2023-02-20 | 常武税限改〔2023〕72号 | |
4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判决如下:
一、阮航、陈柳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武陵支行偿还借款本金705602.51元及截至2022年7月28日的利息12928.14元,自2022年7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按年利率8.085%计算;
二、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借款本息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武陵支行有权就坐落于常德市武陵区沙港路以北、皂果路以西万达广场C-4底商217室不动产的折价、拍卖、变卖等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四、驳回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武陵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5493元,由阮航、陈柳蓉、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更多 | 5493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2023-01-04 | 〔2022〕湘0702民初5406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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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湘0702执4749号 | 2023-10-07 | (2022)湘0702民初5240号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2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全部未履行 | (2023)湘0702执1552号 | 2023-04-07 | (2022)湘0702民初4230号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3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湘0702执91号 | 2023-01-04 | (2022)湘0702民初5406号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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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30700201706010201 | -- | 常德1万达广场B区三期工程(B—3栋写字楼、B—3栋商铺、B区三期地下室) | -- | 2017-06-01 | 常德市住建局 | |
2 | 常武税许准〔2019〕66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同意 | 2019-01-18 | 2050-01-01 |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武陵区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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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3)湘07民终183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544元,由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4-10 |
2 | 合同纠纷 | (2022)湘0702民初5406号 | 被告 | 原告: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武陵支行 被告: R某某,C某某,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 718530.65 | 一、R某某、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武陵支行偿还借款本金705602.51元及截至2022年7月28日的利息12928.14元,自2022年7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按年利率8.085%计算;二、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借款本息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武陵支行有权就坐落于常德市武陵区××路××路××广场××室不动产的折价、拍卖、变卖等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四、驳回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武陵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5493元,由R某某、C某某、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1-14 |
3 | 合同纠纷 | (2022)湘07民终1616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520元,由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9-26 |
4 | 追偿权纠纷 | (2022)湘0702民初1534号 | 原告 | 原告: 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T某某,Z某某 | 585317.77 | 一、T某某、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565125.77元及利息(以565125.77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24日起按年利率3.7%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二、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有权对位于武陵区××路××路××广场××#楼××室不动产的折价、拍卖、变卖等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T某某、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20192元;
四、驳回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452元,减半收取4726元,由T某某、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5-12 |
5 | 其他 | (2022)湘0702执保403号 | 申请人 | - | 580000 | 冻结被申请人T某某、Z某某名下银行存款58000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更多 | 2022-04-24 |
6 | 其他 | (2022)湘0702执保163号 | 被申请人 | - | 140000 | 冻结被申请人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Z某某名下银行存款14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更多 | 2022-02-18 |
7 | 合同纠纷 | (2021)湘07民终2183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076元,由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2-17 |
8 | 合同纠纷 | (2021)湘0702民初647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 -- | 准许L某某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L某某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2-07 |
9 | 合同纠纷 | (2020)湘07民终1525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3003元,由M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0-15 |
10 | 合同纠纷 | (2021)湘0702执3000号 | 申请人 | - | -- | 本案执行结案 | 2021-09-2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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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X某某、W某某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2023-06-13 | |
2 | 执行文书、拍卖 | 追偿权纠纷 | T某某、Z某某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2022-11-10 | |
3 | 执行文书、拍卖 | 追偿权纠纷 | Z某某;T某某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2022-09-22 | |
4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H某某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2020-07-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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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2 | -- | -- | 被告 | 被告: 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湖北凌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Z某某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2024-03-04 | |
3 | -- | -- | 被告 | 被告: 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湖北凌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陈伟清,Z某某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2024-01-05 | |
4 | --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第三人:陈伟清,湖北凌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Z某某,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2024-01-05 | |
5 | --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Z某某,湖北凌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2024-01-05 | |
6 | --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Z某某,湖北凌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2024-01-05 | |
7 | --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2023-12-27 | |
8 | 合同纠纷 | -- | 被告 | 被告: G某某,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2023-08-24 | |
9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 | 被告 | 被告: 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2023-06-15 | |
10 | 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被告: M某某,M某某,Z某某,常德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2023-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