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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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原告昆山昆宝利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与被告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签订的《居间协议书》于2020年12月20日解除。二、被告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昆山昆宝利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返还居间保证金20万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三、被告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的上述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6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50元,保全费162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4370元,由被告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被告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并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2021-04-20 | 〔2020〕苏0508民初6209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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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苏0508执2031号 | 2021-04-20 | (2020)苏0508民初6209号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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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110117MA0034QD6P | 营业执照 | 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16-01-11 | 2046-01-10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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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京0117民初7191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 -- | 本案移送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21-11-22 |
2 | 合同纠纷 | (2021)苏0508执2031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0-15 |
3 | 合同纠纷 | (2021)京0112民初19596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Z某某,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10000 | 一、被告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原告W某某租金及财产损失21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
二、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450元,由被告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公告费260元,由被告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需公告送达本判决书的,该公告费用由被告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具体数额以正式票据记载数额为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1-09-16 |
4 | 合同纠纷 | (2020)苏0508民初6209号 | 被告 | 原告: 昆山昆宝利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被告: 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 | 一、原告昆山昆宝利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与被告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签订的《居间协议书》于2020年12月20日解除。
二、被告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昆山昆宝利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返还居间保证金20万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三、被告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的上述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50元,保全费162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4370元,由被告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被告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并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20-12-31 |
5 | 合同纠纷 | (2020)苏0508民初6209号 | 其他 | - | 220000 | 查封、冻结、扣押被保全人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220000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人民法院冻结被保全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10-15 |
6 | 合同纠纷 | (2020)浙0503民初3761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富阳少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被告: 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 | 限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杭州富阳少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款项5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0元,保全费570元,公告费1120元,合计诉讼费2740元,由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费应于上诉期满后七日内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0-04-2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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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1-09-26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1-06-27 | |
3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 2021-05-09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 2021-01-21 | |
5 | 裁判文书 | 居间合同纠纷 | 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2021-01-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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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1)京0112民初19596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Z某某,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1-09-13 | |
2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0)浙0503民初3761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富阳少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被告: 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 2021-04-26 | |
3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杭州富阳少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被告: 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 2021-04-06 | |
4 | 居间合同纠纷 | (2020)苏0508民初6209号 | 被告 | 原告: 昆山昆宝利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被告: 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2020-12-31 | |
5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0)浙0503民初3761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富阳少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被告: 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 2020-12-15 | |
6 | 居间合同纠纷 | (2020)苏0508民初6209号 | 被告 | 原告: 昆山昆宝利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被告: 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成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2020-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