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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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于2022年4月在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华塑社区泰华路与泰明街的交界处地段,东至泰华路、西至厂房、南至泰明街、北至厂房的位置,非法占用7199.90平方米土地建设活动板房 ...更多 |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7199.90平方米土地。 | -- |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08-18 | 泉资规监罚202332号 | |
2 | 于2022年4月在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华塑社区泰华路与泰明街的交界处地段,东至泰华路、西至厂房、南至泰明街、北至厂房的位置,非法占用7199.90平方米土地建设活动板房 ...更多 |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7199.90平方米土地。 | -- |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08-18 | 泉资规监罚〔2023〕32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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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泉鲤建消验字﹝2022﹞第0002号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 2022-04-21 | 2099-12-31 |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JY33505020205082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2024-03-26 | 2028-07-25 |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JY33505020216909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2024-04-19 | 2029-04-18 |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3505022023111701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 2023-11-17 | 2099-12-31 |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泉资规审﹝2023﹞178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函 | 详见泉资规审﹝2023﹞178号文 | 2023-10-20 | 2099-12-31 |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6 | 91350502726468227H | 营业执照 | 变更登记 | 2001-03-14 | 2099-12-31 |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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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闽05民终1336号 | 上诉人 | - | 20233188 | 一、维持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2018)闽0502民初74号民事判决第一、四、六项;
二、撤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2018)闽0502民初74号民事判决第二、三、五项;
三、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应于恒晟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完毕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2018)闽0502民初7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义务当日支付给恒晟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10009174元并以10009174元为基数计付占用资金利息(其中,2010年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恒晟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前述款项后应向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相应工程款正式发票(建安工程税务发票);
四、恒晟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延误工期违约金214840元;
五、驳回恒晟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双方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本案一审本诉受理费179107元,由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担81855.04元,由恒晟集团有限公司负担97251.96元;反诉受理费43316元(已减半),由江南高新园区公司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担41055元,由恒晟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26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22423元,由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担217901元,由恒晟集团有限公司负担452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1-16 |
2 | 合同纠纷 | (2020)闽0502民初3107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省中南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1170213.93 | 一、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建省中南实业有限公司工程款1170213.93元;
二、驳回福建省中南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584元,减半收取计7792元,由福建省中南实业有限公司负担182元,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担761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0-11-13 |
3 | 合同纠纷 | (2020)闽0502民初3106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省中南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443084 | 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建省中南实业有限公司工程款443084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946元,减半收取计3973元,由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0-11-13 |
4 | 合同纠纷 | (2020)闽0502民初2517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祥盛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403687 | 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建祥盛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尚欠的工程款40368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和其他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案件受理费7355元,减半收取3677.5元,由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0-10-30 |
5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0)闽05民终4240号 | 被上诉人 | - | 100 | 一、撤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2020)闽0502民初223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一审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00元,均由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9-29 |
6 | 合同纠纷 | (2020)闽0502民初2519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祥盛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46600 | 准许福建祥盛建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965元,减半收取482.5元,由福建祥盛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8-10 |
7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0)闽0502民初223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泉州江南高新园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 | 解散泉州江南高新园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泉州江南高新园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30 |
8 | 合同纠纷 | (2020)闽0502民初222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省宝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1799 | 一、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宝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签订的编号为20190502号《房屋租赁合同》于2019年9月23日解除;
二、福建省宝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自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9月22日止的租金人民币18933元及其逾期付款的利息给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逾期付款的利息包括:以12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1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以6933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1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以18933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起至实际支付款项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福建省宝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律师代理费5000元给福建省宝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80元,减半收取1590元,由福建省宝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4-02 |
9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9)闽0502民初6149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泉州江南高新园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 | 准许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12-30 |
10 | 合同纠纷 | (2019)闽0502民初1212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W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更多 | 2019-08-0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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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黔01民终2373号 | 被告 | - |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2 | -- | (2024)黔0113民初853号 | 被告 | 原告: 贵州杰远盛建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泉州江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4-03-25 | |
3 | -- | (2024)黔0113民初851号 | 被告 | 原告: 贵州企成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泉州江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4-03-25 | |
4 | -- | (2024)黔0113民初851号 | 被告 | 原告: 贵州企成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泉州江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4-03-13 | |
5 | -- | (2024)黔0113民初853号 | 被告 | 原告: 贵州杰远盛建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泉州江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4-03-13 | |
6 | -- | (2023)黔0113民初5988号 | 被告 | 原告: 贵州渔和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泉州江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3-12-06 | |
7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3)渝0107民初30148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千源升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泉州江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图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Y某某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23-11-24 | |
8 | -- | (2023)粤1302民初20936号 | 被告 | 原告: 惠州言午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泉州江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1-10 | |
9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3)黔0113民初4492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三朋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泉州江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3-10-26 | |
10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3)黔0113民初4492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三朋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泉州江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3-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