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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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泰水许可﹝2022﹞8号 | 关于准予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在长江和如泰运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公用管廊的行政许可决定 | 关于准予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在长江和如泰运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公用管廊的行政许可决定 | 2022-01-29 | 2099-12-31 | 泰州市水利局 | |
2 | ﹝12839816﹞公司备案﹝2023﹞第01180001号 | 公司备案 | 公司备案 | 2015-09-15 | 2065-09-14 |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 |
3 | ﹝泰兴税一﹞许变准字﹝2022﹞第﹝632﹞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你(单位)于2022年04月20日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22年04月20日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2022-04-24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泰兴市税务局 | |
4 | 泰应急危化安审﹝2023﹞61号 |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园区氢气管网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许可 | 2023-11-16 | 2043-11-15 | 泰州市应急管理局 | |
5 | 泰兴国税 许变更准 〔2016〕 600025 号 | -- | 你(单位)于 2016 年n 11 月n 15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6 年n 11 月n 15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泰兴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
6 | 泰环审(泰兴)﹝2023﹞096号 |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园区氢气管网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根据环评结论,满足报告及批复要求下,从环保角度看项目可行。 | 2023-06-01 | 2028-06-01 |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 |
7 | 泰交航许字[2018]00006号 | -- | 在如泰运河过船闸桥东侧约290米处按照批准的技术参数新建管廊桥一座 | -- | 2099-12-31 | 江苏省泰州市航道管理处 | |
8 | 泰应急危化安审﹝2023﹞45号 | 安全条件审查 | 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园区氢气管网扩建项目的安全条件许可 | 2023-07-31 | 2025-07-31 | 泰州市应急管理局 | |
9 | ﹝12830289﹞公司变更﹝2020﹞第10150018号 | 公司变更 | 公司变更 | 2015-09-15 | 2065-09-14 |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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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苏1283民初6123号 | 原告 | 原告: 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泰兴市和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公司 | 351473 |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349473元。
二、泰兴市和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2000元。
三、驳回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800元,鉴定费25000元,合计33800元,由恒瑞供热管理公司负担2600元(已交),由和泰混凝土公司负担31200元(此款由恒瑞供热管理公司垫付,和泰混凝土公司于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加付给恒瑞供热管理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1-28 |
2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017)苏1283民初9891号 | 原告 | 原告: 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瑞和化肥有限公司 | 1105799 | 原告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对被告江苏瑞和化肥有限公司享有债权1105799元。
案件受理费15492元,减半收取7746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2-28 |
3 | 合同纠纷 | (2017)苏1283民初5081号 | 原告 | 原告: 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瑞和化肥有限公司 | 1709987.14 | 被告江苏瑞和化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蒸汽款1709987.14元,并按每月2%标准支付上述款项自从2017年5月1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290元,减半收取计10145元,由被告江苏瑞和化肥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8-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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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用气合同纠纷 | (2022)苏1283民初3035号 | 原告 | 原告: 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顺丰化工有限公司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2022-05-31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苏1283民初6123号 | 原告 | 原告: 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泰兴市和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公司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2019-11-04 |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苏1283民初6123号 | 原告 | 原告: 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泰兴市和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公司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2019-07-04 |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苏1283民初11200号 | 原告 | 原告: 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滨海天益运输有限公司,Z某某,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中心支公司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2019-05-17 |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 其他 | -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2019-05-17 | |
6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苏1283民初11200号 | 原告 | 原告: 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滨海天益运输有限公司,Z某某,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中心支公司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2019-05-17 |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苏1283民初11200号 | 原告 | 原告: 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滨海天益运输有限公司,Z某某,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中心支公司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2018-12-21 | |
8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 其他 | -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2017-12-18 | |
9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2017-09-04 | |
10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2017-0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