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一是重复收费,包括:(1)你院收取床位费的天数超过住院天数,涉及医保违规金额为297元;(2)你院收取住院诊查费的次数超过住院天数,涉及医保违规金额为112.5元;(3)你院收取收取“一般诊疗费”又另外收取“静脉输液、静脉输液(第二组起只收)、小儿头皮静脉输液”的费用,涉及医保违规金额为9159.8元。二是超标准收费,你院对静脉输液(第二组起)、静脉注射、住院诊查费、数字化摄影(DR)等8项项目的收费,未按一级指导价的80%收费或未按调价文件执行,涉及医保违规金额为4380.6元。三是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包括:(1)你院对非限新发的缺血性脑梗死,支付不超过14天的患者使用曲克芦丁注射液,涉及医保违规金额为2520.14元;(2)你院使用了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的注射用血塞通(冻干),涉及医保违规金额为2106.44元。四是低价高套,你院25羟维生素D测定使用的是胶体金免疫层析法,应按免疫学方法收费,高套为色谱法收费,涉及医保违规金额为3998.4元。 ...更多 | 1、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2、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2574.88元;3、处违规医保基金1倍的罚款22574.88元。 ...更多 | 22575 | 高安市医疗保障局 | 2023-10-17 | 高医保处字2023第30号 | |
2 | 一是挂床住院,参保患者在住院治疗期间,长时间离开定点医疗机构的行为。工作组当天调取医院护理管理系统内的住院人数,系统显示有9人住院,发现住院患者有3人未在床住院,存在挂床现象;二是超标准收费,初步检查发现,医院以下项目的收费标准超出《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2011试行版)》、《本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表》和《江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编》(2012版)及宜春市有关价格文件规定,具体项目名称是住院诊查费、雾化吸入、Ⅲ级护理,涉及医保报销金额7600元整;三是对应错误,收费项目对应目录时,支付类别对应错误。例如将医保项目名称“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对应成“治疗费”;四是无指征检验,将与疾病关联性不高、进行组合式的检验项目。例如患者卢瑜亮住院4天,检验项目钙测定、氯测定、钠测定、钾测定。医院存在部分患者与疾病无关联的检验项目现象等。 ...更多 | 追回违规医保基金7600元,处造成基金损失金额2倍的罚款15200元的行政处罚。 | 15200 | 高安市医疗保障局 | 2022-08-25 | 高医保行罚字〔2022〕第173号 | |
3 | 超标准收费、挂床住院、套餐式检验检查 | 警告并处以16200元罚款 | 16200 | 高安市医疗保障局 | 2021-12-27 | 高医保行罚字〔2021〕3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