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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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桂0103民初9046号 | 被告 | 原告: 徐州龙世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四分公司 | 256504 | 一、被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四分公司应向原告徐州龙世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欠付货款256504元;
二、被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四分公司应向原告徐州龙世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计算方式:以256504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0年7月24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三、被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对上述判决第一、二项中被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四分公司清偿不能的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徐州龙世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433元,由原告徐州龙世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承担2188元,由被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四分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2245元。
上述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在上诉期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竹溪支行,账号:20×××28。网银转账先选古城支行,再在备注栏注明竹溪支行)。逾期未预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0-11-3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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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苍梧永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 2024-04-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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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桂0105民初2089号 | 原告 | 原告: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四分公司 被告: Z某某,苍梧永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 2024-06-24 | |
2 | -- | (2023)桂0105民初14697号 | 被告 | 原告: 广西宁爵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四分公司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 2024-01-17 | |
3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3)桂01民终2618号 | 被上诉人 | -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5-11 | |
4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2)桂0103民初20590号 | 被告 | 原告: 南宁市首康建材经营部 被告: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四分公司,Z某某,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2022-12-12 | |
5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2)桂0103民初20590号 | 被告 | 原告: 南宁市首康建材经营部 被告: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四分公司,Z某某,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2022-11-03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桂1227民初885号 | 被告 | 原告: 巴马东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四分公司 |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2-08-24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桂0105民初7964号 | 被告 | 原告: 广西泰德佳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四分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 2022-08-18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桂0105民初12728号 | 被告 | 原告: 泰兴市薇荣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四分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 2021-12-09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桂0406民初716号 | 被告 | 原告: 广西锋达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苍梧永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C某某,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四分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 2017-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