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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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事人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G6京藏高速公路马场垣至平安段K1738+750-K1741+250米(右幅)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市政道路,经执法人员与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职员魏发明现场共同勘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的地面构筑物(市政道路)总长为2.5千米,宽度为30米,占地面积为75000平方米。 ...更多 | 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地面构筑物案 | -- | 青海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 | 2020-04-23 | 青东高路罚〔2020〕2号 | |
2 | 当事人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占用G6京藏高速公路马场垣至平安段K1743+300米(水磨湾大桥下)处公路用地修建市政道路,经执法人员与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职员魏发明现场共同勘验,该处市政道路长24米,宽31米,面积为744平方米,属于未经许可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行为. ...更多 | 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擅自占用、挖掘公路案 | -- | 青海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 | 2020-04-23 | 青东高路罚〔2020〕1号 | |
3 | 逾期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 -- | -- | 平安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 2016-06-16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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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321002022A00306 | 电子监管号 | 土地划拨 | 2022-09-06 | 2099-12-31 |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 | 6.30200202200026E14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设工程规划 | 2022-07-26 | 2099-12-31 |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3 | 乐水字﹝2023﹞125号 | 硅铁冶炼烟气余热发电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取水建设项目许可 | 2023-04-14 | 2028-04-13 | 海东市乐都区水务局 | |
4 | 用字第SZ630200202200007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选址 | 2022-08-08 | 2099-12-31 |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5 | 用字第SZ630200202200006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选址 | 2022-05-25 | 2099-12-31 |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6 | 630202202307260202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海东市乐都区北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标段一 | 2023-06-14 | 2024-06-13 | 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7 | 东发改投资﹝2020﹞260号 | 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东市体育中心照明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 托体育中心建设规划,设计具有特色、节能、高效管理、智能化的体育中心景观亮化作为本次建设的方向。依托建筑风格和功能特点而设计,彰显体育中心现代化、智能化特色的同时,丰富和完善体育中心内部设施的智能管理,从而达到智慧管理的建设目的。本次设计主要内容包括体育场及体育游泳馆的楼体亮化工程。 ...更多 | 2020-05-28 | 2099-12-31 | 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8 | 用字第SZ630200202200005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选址 | 2022-03-15 | 2099-12-31 |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9 | 东水许可决﹝2021﹞21号 | 海东市乐都区铁路并线片区团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 | 团结路是铁路并线片区内主要的东西向通道,本次工程起点为K0+505。216(向阳三街),终点为K7+102。933(康泰路),设计长度6597。717米,为城市主干道。所以本次的涉及范围仅包含:道路专业、桥涵专业、给水专业、排水专业、电力专业、电信专业、照明专业、绿化专业(道路红线内)及相关工程投资估算。 ...更多 | 2021-06-18 | 2099-12-31 | 海东市水务局 | |
10 | 用字第SZ630200202200008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选址 | 2022-10-19 | 2099-12-31 |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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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青02民终1040号 | 被告 | - | -- | 一、撤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2023)青0202民初2040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25799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24-03-20 |
2 | -- | (2023)青民申1228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西宁域岩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X某某、W某某的的再审申请 | 2024-03-11 |
3 | -- | (2024)青01民终543号 | 被告 | - | -- | 本案按上诉人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4-03-04 |
4 | -- | (2023)青02民终923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撤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2023)青0202民初540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上诉人G某某撤回起诉;
三、准许上诉人南京黎华铝业工程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63355元,减半收取31677.5元,由上诉人G某某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3355元,减半收取31677.5元,由上诉人G某某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4-02-06 |
5 | -- | (2023)青02民终985号 | 上诉人 | - | 9793305.74 | 一、维持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2022)青0202民初872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二、撤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2022)青0202民初872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
三、上诉人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给付上诉人陕西新鸿业生态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9793305.74元;
四、驳回上诉人陕西新鸿业生态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142560元,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110000元,合计257560元,由陕西新鸿业生态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28780元,由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担128780元;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27747元,由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42560元,由陕西新鸿业生态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71280元,由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担7128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4-01-19 |
6 | -- | (2023)青民申1114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23-12-29 |
7 | -- | (2023)青0202民初3915号 | 原告 | 原告: 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青海森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海耀恒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62元,减半收取计281元,由原告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12-21 |
8 | -- | (2023)青02民终929号 | 被告 | - | 1000 | 变更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2023)青0203民初1781号民事判决为:上诉人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上诉人西宁市第一私立高级中学锅炉款及锅炉房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款的经济损失共计442323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7934元,减半收取3967元、保全费2732元、保全保险费1000元,由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7935元,由上诉人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1-28 |
9 | -- | (2023)青02民终835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000元,由王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1-27 |
10 | -- | (2023)青0202民初2040号 | 被告 | 原告: 陕西华萃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7654967.34 | 一、被告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陕西华萃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16979105.81元;
二、被告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陕西华萃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利息354061.53元(以上利息暂计算至2023年11月14日,期后利息以未付工程款16979105.81元(除质保金)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准分段计算至工程款(除质保金)实际付清之日)。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应收取321800元,由原告陕西华萃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22197元,由被告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担9960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3-11-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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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青0202民初976号 | 原告 | 原告: 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5-14 | |
2 | -- | (2024)青0202民初976号 | 原告 | 原告: 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5-13 | |
3 | -- | (2024)青0202民初567号 | 被告 | 原告: 青海诚磊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4 | -- | (2024)青0202民初967号 | 原告 | 原告: 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西宁域岩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青海中信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
5 | -- | (2024)青0202民初976号 | 原告 | 原告: 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4-11 | |
6 | -- | (2023)青0223民初3751号 | 被告 | 原告: 青海欣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4-10 | |
7 | -- | (2024)青0202民初618号 | 被告 | 原告: 西宁中松城建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3-29 | |
8 | -- | (2024)青0202民初59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Z某某,L某某,L某某 被告: 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L某某 |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3-21 | |
9 | -- | (2023)青0202民初3622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建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2-01 | |
10 | -- | (2023)青0202民初3611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省玉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海东市乐都区交通运输局 |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