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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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被告盐城市叶鲜家配送有限公司、陈叶冬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正祥树水果批发部支付货款5882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计息期间及标准:从2020年3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71元、依法减半收取636元,由被告盐城市叶鲜家配送有限公司、陈叶冬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三份,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 |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 2021-11-10 | 〔2021〕苏0902民初3426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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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9020617)公司﹝2019﹞第04260001号 | 公司 | 公司 | 2019-04-23 | 2039-04-22 | 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盐税三﹞许准字﹝2020﹞第﹝3889﹞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你(单位)于2020年06月09日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20年06月09日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2020-06-09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一股 | |
3 | 91320902MA1Y9M5Y9N | 营业执照 | 城市配送(不得进行加工、包装、分割作业);蔬菜、水果、食品(除食盐批发)、水产品、农产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9-04-23 | 2039-04-22 | 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制作日期2020-06-09文书字轨﹝盐税三﹞许准字﹝2020﹞第﹝3889﹞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0-06-09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 |
5 | ﹝盐税三﹞许准字﹝2019﹞第﹝218194﹞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你(单位)于2019年08月16日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19年08月16日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2019-08-16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一股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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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902民初3426号 | 被告 | 原告: 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正祥树水果批发部 被告: 盐城市叶鲜家生鲜配送有限公司,C某某 |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 2021-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