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恒荣置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长三角华东民营企业
贾卫东
91320922567826540T
7350万元人民币
-
滨海县环城路388号申江万和园5号楼商铺101室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土地交易1项。展开
  • 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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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 0

    供应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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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交易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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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1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7

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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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其他
一、被告严伟、王文芹于本判决生效后按照2013年12月20日签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截止2017年11月8日结欠借款本金3137974元),如有一期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县支行可就全部未履行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由被告严伟、王文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利息、及逾期付款的罚息和复利(利率按照借款合同第二部分特别条款第二十八条约定计算、罚息按照借款合同第12.1条款约定计算、复利按照借款合同第12.3条款约定,但复利的计算基数为正常利率计算产生的利息,罚息不得计算复利);二、被告滨海恒荣置业有限公司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县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389元,由被告严伟、王文芹、滨海恒荣置业有限公司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343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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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89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05-17
〔2017〕苏0922民初3463号

信用中国 7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91320922567826540T
新标准
营业执照
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烟草制品、食品零售,酒店管理服务,物业服务,停车场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家庭用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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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4
2041-01-16
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0922ZR0015﹞公司变更﹝2020﹞第07060001号
新标准
公司变更
公司变更
2011-01-17
2041-01-16
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滨雷审字[2015]第0036号
旧标准
--
上海花园一期4#商住楼
--
2099-12-31
滨海县气象局
4
滨雷审字[2015]第0035号
旧标准
--
上海花园一期3#商住楼
--
2099-12-31
滨海县气象局
5
(0922CHENL)登字﹝2024﹞第01100003号
新标准
登字
登字
2011-01-17
2041-01-16
滨海县行政审批局

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合同纠纷
(2017)苏0922民初3463号
被告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县支行
被告:
Y某某,W某某,滨海恒荣置业有限公司
3448625
一、被告Y某某、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按照2013年12月20日签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截止2017年11月8日结欠借款本金3137974元),如有一期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县支行可就全部未履行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由被告Y某某、W某某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利息、及逾期付款的罚息和复利(利率按照借款合同第二部分特别条款第二十八条约定计算、罚息按照借款合同第12.1条款约定计算、复利按照借款合同第12.3条款约定,但复利的计算基数为正常利率计算产生的利息,罚息不得计算复利); 二、被告滨海恒荣置业有限公司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县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389元,由被告Y某某、W某某、滨海恒荣置业有限公司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343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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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7

开庭公告 3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追偿权纠纷
(2020)苏0922民初4956号
原告
原告:
滨海恒荣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江苏滨海农利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1-01-29
2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9)苏0922民初5184号
被告
原告:
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滨海恒荣置业有限公司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0-02-24
3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9)苏0922民初5184号
被告
原告:
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滨海恒荣置业有限公司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0-02-2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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