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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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6)川0802执76号 | 申请人 | - | 2042600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四川宏利建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042600.00元(本金2020000.00元、执行费22600.00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相同价值的财产;或冻结、提取相同金额的合法收入。
本裁定立即执行。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6-12-22 |
2 | 其他 | (2015)广执字第208号 | 申请人 | - | -- |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26日作出的(2015)广民初字第136号民事判决书由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6-01-05 |
3 | 合同纠纷 | (2014)广民初字第136号 | 原告 | 原告: 仁寿博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宏利建设有限公司 | 2020000 | 限被告四川宏利建设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仁寿博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88万元,违约金114万元,共计人民币202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960元,由被告四川宏利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