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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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规定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总包代发等制度 | 列入全省10-11月份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项目,现予以限期整改通报。 | --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1-12-17 | 苏建函建管〔2021〕626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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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20585202404090302 | 太仓市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2024-04-09 | 2024-07-09 | 太仓市行政审批局 | |
2 | (3205SP05850962)登字﹝2023﹞第11290087号 | 登字 | 登字 | 2007-03-09 | 2099-12-31 | 太仓市行政审批局 | |
3 | 320585202300076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出让)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出让) | 2023-08-11 | 2099-01-01 | 苏州太仓市行政审批局 | |
4 | 3205852023CR0028 | 出让合同 | 土地出让 | 2023-08-02 | 2063-08-02 | 苏州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5 | 3205852023CR0023 | 出让合同 | 土地出让 | 2023-06-27 | 2093-06-27 | 苏州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6 | 太水务许可﹝2023﹞10号 | 市水务局关于准予太仓恒通置业有限公司新建服务型公寓及其配套用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 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8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50公顷,临时占地0.31公顷。 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三、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参照南方红壤区建设类一级标准,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预测结果,方案预测本项目水土流失预测总量为22.51吨,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14.69吨。 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范围、监测时段、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和点位布设。 五、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方法。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46.8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73.44万元,植物措施费140.50万元,临时措施费8.70万元,独立费用21.40万元,基本预备费0.65万元。 ...更多 | 2023-03-24 | 2099-12-31 | 苏州太仓市水务局 | |
7 | 3205852022CR0066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 | 获得相应国有土地使用权 | 2022-11-21 | 2092-11-21 | 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8 | ﹝SP05850962﹞登字﹝2022﹞第09090108号 | 登字 | 登字 | 2007-03-09 | 2037-03-08 | 太仓市行政审批局 | |
9 | 3205852022CR0050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 | 获得相应国有土地使用权 | 2022-08-25 | 2092-08-25 | 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0 | 太水务水保承诺﹝2023﹞3号 |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 申请人的承诺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 2023-01-17 | 2099-12-31 | 太仓市水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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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苏0585民初4036号 | 被告 | 原告: 太仓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被告: 太仓恒通置业有限公司 | 56339.54 | 被告太仓恒通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太仓市自来水有限公司56339.54元。
若转账付款,请汇款至原告自来水公司的指定账户(户名:太仓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太仓支行,账号:32×××22)。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08元,减半收取604元,由被告恒通公司负担。此款原告自来水公司已预交,本院不再退还,被告恒通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并支付原告自来水公司60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22-07-18 |
2 | 合同纠纷 | (2021)苏0585民初7191号 | 第三人 | 原告: 太仓博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太仓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56339.54 | 被告太仓市自来水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太仓博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6339.54元及相应利息(以56339.5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计算自2021年7月5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1208元、减半收取604元,由被告太仓市自来水公司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本院依法退还原告,由被告太仓市自来水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一份,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1-10 |
3 | 合同纠纷 | (2021)苏0585民初5451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S某某,F某某 被告: W某某,太仓恒通置业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S某某、F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财产保全费2020元,合计2060元,由原告S某某、F某某负担。(已交纳) ...更多 | 2021-09-28 |
4 | 合同纠纷 | (2021)苏0585民初5451号之二 | 被申请人 | - | -- | 解除对被申请人太仓恒通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太仓市房产的查封,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9-28 |
5 | 合同纠纷 | (2021)苏0585民初408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C某某,F某某,太仓恒通置业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已交纳) ...更多 | 2021-09-15 |
6 | 合同纠纷 | (2021)苏0585民初5451号 | 被申请人 | - | -- | 查封被申请人太仓恒通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太仓市的房产一套。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9-06 |
7 | 合同纠纷 | (2021)苏05民终6512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上诉人W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9-01 |
8 | 合同纠纷 | (2015)太民初字第01637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大华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华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太仓恒通置业有限公司 | 200000 | 准许原告浙江大华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7150元,由原告浙江大华幕墙装饰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04-28 |
9 | 合同纠纷 | (2015)太民初字第01655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金大门业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华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太仓恒通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0 | 准许原告浙江金大门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财产保全费3420元,合计4570元,由原告浙江金大门业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04-28 |
10 | 合同纠纷 | (2015)太民初字第01657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华泰隆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华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太仓恒通置业有限公司 | 50000 | 准许原告苏州华泰隆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财产保全费1670元,合计2195元,由原告苏州华泰隆幕墙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04-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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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苏0585诉前调5099号 | 第三人 | 原告: L某某 被告: Z某某,L某某 | 苏州市太仓市人民法院 | 2023-07-28 | |
2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苏0585民初289号 | 第三人 | 原告: W某某 被告: S某某,L某某,S某某,S某某,Z某某 | 太仓市人民法院 | 2023-06-21 | |
3 | 供用水合同纠纷 | (2022)苏0585诉前调2541号 | 被告 | 原告: 太仓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被告: 太仓恒通置业有限公司 | 苏州市太仓市人民法院 | 2022-07-11 | |
4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1)苏0585民初7191号 | 第三人 | 原告: 太仓博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太仓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太仓市人民法院 | 2021-12-08 | |
5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585民初5451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F某某 被告: W某某,太仓恒通置业有限公司 | 太仓市人民法院 | 2021-09-08 | |
6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585民初408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C某某,F某某,太仓恒通置业有限公司 | 苏州市太仓市人民法院 | 2021-09-01 | |
7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585民初408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C某某,F某某,太仓恒通置业有限公司 | 太仓市人民法院 | 2021-07-26 | |
8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5民终6512号 | 第三人 | - |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22 | |
9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苏0585民初6653号 | 第三人 | 原告: G某某,D某某 被告: W某某,W某某 | 太仓市人民法院 | 2021-03-05 | |
10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苏0585民初6653号 | 第三人 | 原告: D某某 被告: W某某,W某某 | 太仓市人民法院 | 2021-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