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宁夏沃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偿还借款260万元、支付利息109817.60元,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该借款自2020年7月22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林梓康、杨丽坤、刘伟锋、邓彩霞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对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尚景世家4-3-1002室、银川市兴庆区金马华庭B座3层05室、06室、银川市兴庆区惠园小区9-4-402室、贺兰县水源路西侧银川奥林匹克花园7-2-103室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本案借款本息的40%。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621元,由被告宁夏沃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林梓康、杨丽坤、邓泽龙、谭现、张永龙、纪晓慧、刘伟锋、邓彩霞负担。 ...更多 | --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2023-05-11 | 〔2021〕宁0104民初2264号 | |
2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一、被告林梓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刘佳借款1000000元,支付利息72779元,合计1072779元;并支付上述1000000元借款自2019年11月14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其中2019年11月14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按照月利率1.5%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本判决之日的利息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被告宁夏沃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362元,由被告林梓康、宁夏沃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2022-07-26 | 〔2021〕宁0104民初16318号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详见公证书 | --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2022-03-23 | 〔2022〕宁银国立证字第739号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2)宁01民终1938号 | 原告 | 原告: 宁夏沃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6-23 |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宁0104民初1631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宁夏沃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2021-12-13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衡水科峰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被告: 宁夏沃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 2019-10-29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江苏华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宁夏沃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苏州市太仓市人民法院 | 2017-0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