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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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年07月11日10时30分,本单位执法人员在建始县长梁乡黄土坎村龙苑大道检查时发现,熊世涛驾驶鄂Q19181重型半挂牵引车载一车水泥往恩施方向行驶。经查,该车为6轴车,建始县泰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装载水泥后过磅单显示毛重为66.68吨,总质量限值46吨,经测算该车的超限率为44%。经进一步调查时发现2022年6月13日鄂Q89177车在该公司装载水泥出厂时过磅单显示该车毛重70吨,该车为6轴车,总质量限值46吨,经测算该车此次超限52.17%,2022年6月30日鄂Q04622车在该公司装载水泥过磅单显示毛重71.94吨,该车为4轴车,总质量限值31吨,经测算该车此次超限132.06%。经调查核实,建始县泰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装载货物时超限装载,该行为属于从事货物装载活动的经营者超限装载货物。 ...更多 | 处30000.00元罚款 | 30000 | 建始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2022-07-11 | 鄂恩建交综罚〔2022〕第00059号 | |
2 | 2017年3月9日至21日期间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显示你公司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和烟尘自动监测传输数据折算值超标。经调查核实是你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氧传感器故障导致氧量偏高传输数据异常。但你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恢复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在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期间也未采取人工采样监测的方式报送数据导致无法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 ...更多 | 罚款人民币三万元整。 | 30000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 2017-07-27 | 恩州环罚字〔2017〕2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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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鄂﹝2023﹞建始县不动产权第000308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大小证) | 2023-04-03 | 2099-12-29 | 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 | XK08-001-01630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2022-08-17水泥延续 | 2022-08-17 | 2027-08-16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鄂﹝2023﹞建始县不动产权第000309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大小证) | 2023-04-03 | 2099-12-29 | 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4 | 鄂﹝2023﹞建始县不动产权第000308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大小证) | 2023-03-10 | 2099-12-29 | 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5 | 鄂﹝2021﹞建始县不动产权第002084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大小证) | 2021-09-07 | 2099-12-29 | 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6 | 鄂﹝2021﹞建始县不动产权第002084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大小证) | 2021-09-07 | 2099-12-29 | 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7 | 鄂﹝2023﹞建始县不动产权第000309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大小证) | 2023-04-03 | 2099-12-29 | 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8 | 鄂﹝2023﹞建始县不动产权第000310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大小证) | 2023-04-03 | 2099-12-29 | 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9 | 鄂﹝2023﹞建始县不动产权第000309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大小证) | 2023-04-03 | 2099-12-29 | 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0 | 鄂﹝2021﹞建始县不动产权第002084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大小证) | 2021-09-07 | 2099-12-29 | 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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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鄂2822民初2975号之六 | 申请人 | - | 12350000 | 一、解除(2020)鄂2822民初2975号之五民事裁定对建始县聚凝混凝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北利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处的应收账款150万元的扣留;
二、解除(2020)鄂2822民初2975号之五民事裁定对建始县聚凝混凝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在建始国投嘉苑置业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85万元的扣留;
三、解除(2020)鄂2822民初2975号民事裁定对建始县聚凝混凝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内全国性银行、省级银行、地方性银行的存款人民币1000万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8-17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鄂2822民初2975号之五 | 申请人 | - | 12700000 | 一、(2020)鄂2822民初2975号之四民事裁定扣留的建始县聚凝混凝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北利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处的应收账款250万元中,解除对其中100万元的扣留,继续扣留150万元;
二、(2020)鄂2822民初2975号之四民事裁定扣留的建始县聚凝混凝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在建始国投嘉苑置业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385万元中,解除对其中300万元的扣留,继续扣留85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6-09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鄂2822民初2975号之二 | 被申请人 | - | -- | 解除对建始县聚凝混凝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始朝阳支行账户(账号:17×××78)、在湖北建始农村商业银行业州支行账户(账号:82×××15)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12-18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鄂2822民初2975号之一 | 申请人 | - | 10000000 | 一、将被申请人建始县聚凝混凝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北利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处的应收账款扣留400万元;
二、将被申请人建始县聚凝混凝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在建始国投嘉苑置业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扣留600万元。
以上两项的扣留期限均为一年。扣留期间,被申请人已履行的部分可申请本院相应解除。
申请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12-17 |
5 | 其他 | (2018)鄂2822执1269号 | 其他 | - | -- | -- | 2018-10-24 |
6 | 其他 | (2018)鄂2822执1146号 | 其他 | - | -- | -- | 2018-09-28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鄂2822民初153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Y某某,建始县泰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始支公司 | 302116.98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始支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给原告Z某某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10000.00元、伤残赔偿金102358.20元(含残疾赔偿金57400.20元、误工费22479.00元、护理费22479.00元)、财产损失费820.00元,合计113178.20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始支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给原告Z某某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77469.3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8640.00元、营养费4660.00元共计100769.39元;
三、被告Y某某给原告Z某某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鉴定费损失700.00元。
四、原告Z某某在收到保险公司理赔款后返还被告建始县泰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垫付款87469.39元。
上述第一、二、三项应付款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执行款汇入建始县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建始广润支行,账户名:建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账号:17×××42。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374.00元,减半收取687.00元,由被告Y某某负担。
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至收款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恩施开发区支行,帐号:17×××04(特别提示:用途栏务必注明系某某上诉案诉讼费,并将汇款凭证及联系电话提交本院或邮寄至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7日内仍未预交上诉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8-08-24 |
8 | 劳动争议 | (2016)鄂2822民初1348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建始县泰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 | 准许原告X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X某某负担。 ...更多 | 2017-11-27 |
9 | 劳动争议 | (2016)鄂2822民初134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建始县泰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 | 准许原告L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更多 | 2017-05-11 |
10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16)鄂民申2339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S某某与W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6-11-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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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3)鄂2822民初824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建始县泰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建始县人民法院 | 2023-03-30 |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建始县泰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Y某某,L某某 |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人民法院 | 2021-01-29 | |
3 | 不当得利纠纷 | (2018)鄂2822民初2925号 | 原告 | 原告: 建始县泰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X某某 | 建始县人民法院 | 2018-12-05 | |
4 | 劳动争议 | (2017)鄂2822民初1087号 | 原告 | 原告: 建始县泰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Z某某 | 建始县人民法院 | 2017-06-20 | |
5 | 劳动争议 | (2017)鄂2822民初969号 | 原告 | 原告: 建始县泰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Y某某 | 建始县人民法院 | 2017-06-02 | |
6 | -- | (2015)鄂建始民初字第0167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S某某 被告: 建始县泰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建始县人民法院 | 2016-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