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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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08民辖终175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3-07-24 |
2 | 劳动争议 | (2022)鲁0112民初181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山东水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5046 | 一、Z某某与山东水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10月12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二、山东水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Z某某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10月12日期间的工资共计18667元;
三、山东水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Z某某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8667元;
四、山东水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Z某某经济补偿金5000元;
五、山东水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Z某某加班工资1379元;
六、驳回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元,由山东水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交纳上诉费,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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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告 | 原告: 青岛华丰伟业电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富华锦河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水发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水投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2 | -- | (2023)云0112民初8635号 | 被告 | 原告: 昆明高速公路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环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水投集团有限公司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3-06 | |
3 | -- | -- | 被告 | 原告: 青岛华丰伟业电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黑龙江富华锦河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水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水发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29 | |
4 | -- | (2023)云0112民初8635号 | 被告 | 原告: 昆明高速公路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泗水水发实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水投集团有限公司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1-12 | |
5 | -- | (2023)云0112民初8635号 | 被告 | 原告: 昆明高速公路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泗水水发实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水投集团有限公司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1-12 | |
6 | -- | (2023)云0112民初8635号 | 被告 | 原告: 昆明高速公路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泗水水发实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水投集团有限公司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 2023-12-26 | |
7 | -- | (2023)云0112民初8635号 | 被告 | 原告: 昆明高速公路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泗水水发实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水投集团有限公司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 2023-12-26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鲁0831民初1937号 | 被告 | 原告: 昆明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泗水水发实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水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泗水县人民法院 | 2023-06-08 | |
9 | 劳动争议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山东水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