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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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年11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主要从事铝制品加工,现主要生产设备有:7台数控铣床、3台钻床、1台切割机。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已建成。2、危险废物废润滑油瓶的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更多 | 处该建设项目总投资额2.35%的罚款,即处罚款人民币2905元。 | 2905 |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 2019-02-28 | 南环罚〔2019〕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