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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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闽0481执2094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11-11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闽04民终238号 | 被上诉人 | - | 1550555.56 | 一、维持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2020)闽0481民初29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变更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2020)闽0481民初29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泉州三鑫织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七日内赔偿永安市广有纺织有限公司逾期付款损失(该损失以1493727.14元为基数,从2019年12月1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算至付清欠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永安市广有纺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18755元,由泉州三鑫织造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4-12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闽04民辖终35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0-08-24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闽0481民初298号之一 | 原告 | 原告: 永安市广有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泉州三鑫织造有限公司 | 12000 | 驳回泉州三鑫织造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泉州三鑫织造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0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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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闽0481民初298号 | 原告 | 原告: 永安市广有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泉州三鑫织造有限公司 | 永安市人民法院 | 2020-09-25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闽0481民初298号 | 原告 | 原告: 永安市广有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泉州三鑫织造有限公司 | 永安市人民法院 | 2020-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