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 | 吊销执照(登记证) | -- |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4-30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福建省三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8-07-05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福建省三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7-07-11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
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8-07-05 |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7-07-11 |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6-07-12 |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19-08-07 |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5-07-15 | 福建省三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18-11-19 | 福建省三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追偿权纠纷 | (2018)闽0403执93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8)闽0403执93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12-28 |
2 | 合同纠纷 | (2017)闽0102执155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17日作出的(2015)鼓民初字第7375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提出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12-21 |
3 | 合同纠纷 | (2015)鼓民初字第7375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邱金石,L某某,福建省三明华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163832.17 | 一、被告Q某某、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利息、罚息156892.17元(利息、罚息暂计至2015年10月21日,之后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按《借款合同》的约定计付);
二、被告Q某某、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赔偿律师代理费损失6940元;
三、被告福建省三明华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对被告Q某某、被告L某某偿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上述借款本息及赔偿律师代理费损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1552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560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5-17 |
4 | 追偿权纠纷 | (2015)元民初字第1922号 | 被告 | 被告: 福建省三明华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宏立钢结构有限公司,邱金石,Q某某,L某某,郑活灵,L某某,L某某 | 4116506.56 | 一、被告福建省三明华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福建省三明市鸿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人民币4116506.56元。
二、被告福建省三明华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福建省三明市鸿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利息(以4116506.56元为基数,自2013年12月19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
三、被告福建省三明宏立钢结构有限公司、Q某某、Q某某、L某某、Z某某、L某某、L某某对上述一、二项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福建省三明宏立钢结构有限公司、Q某某、Q某某、L某某、Z某某、L某某、L某某履行债务后,有权向被告福建省三明华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追偿。
四、驳回原告福建省三明市鸿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932元,公告费600元,合计43532元,由被告福建省三明华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宏立钢结构有限公司、Q某某、Q某某、L某某、Z某某、L某某、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5-12 |
5 | 其他 | (2015)鼓民保字第137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邱金石,L某某,福建省三明华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191600 | 冻结被告Q某某、被告L某某、被告福建省三明华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存款1191600元,如存款余额不足,则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财产清单另列)。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5-12-08 |
6 | 其他 | (2015)梅民初字第1239号 | 被告 | 原告: 中珍银华(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被告: 福建省三明华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32657.4 | 一、被告福建省三明华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中珍银华(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支付代理费25000元;
二、被告福建省三明华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中珍银华(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支付违约金7657.40元;
三、驳回原告中珍银华(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45元,由原告中珍银华(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负担600元,被告福建省三明华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担74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的申请执行期限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 ...更多 | 2015-10-30 |
7 | 追偿权纠纷 | (2015)三执字第139-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14)三民初字第22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5-07-29 |
8 | 信用证纠纷 | (2014)梅执行字第699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梅民初字第2575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5-01-28 |
9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4)元执行字第225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作出的(2013)元民初字第2120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其它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提出执行申请,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4-07-11 |
10 | 追偿权纠纷 | (2014)三民终字第478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H某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双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4-07-1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裁判文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Q某某、L某某、福建省三明华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16-06-18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 | Q某某、L某某、福建省三明华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15-12-30 | |
3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三明市博凡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华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宏盛工贸有限公司、L某某、S某某、Q某某、Q某某、Y某某、Y某某、L某某 |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4-10-01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三明市博凡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华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宏盛工贸有限公司、L某某、S某某、Q某某、Q某某、Y某某、Y某某、L某某 |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4-06-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15)元民初字第1922号 | 被告 | 被告: L某某,福建省三明宏立钢结构有限公司,L某某,Q某某,Z某某,Q某某,福建省三明华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L某某 |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 2016-02-22 | |
2 | 追偿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福建省华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福建省三明华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L某某,福建省三明市宏盛工贸有限公司,Y某某,Y某某,Q某某,三明市博凡贸易有限公司,L某某,Q某某 |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4-09-09 | |
3 | 追偿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福建省华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三明市博凡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华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宏盛工贸有限公司,L某某,S某某,Q某某,Q某某,Y某某,Y某某,L某某 |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4-09-08 | |
4 | 追偿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福建省华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三明市博凡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华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宏盛工贸有限公司,L某某,S某某,Q某某,Q某某,Y某某,Y某某,L某某 |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4-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