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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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票据纠纷 | (2020)宁01民初2264号 | 被告 | 原告: 绍兴上虞军盛木业 被告: 四川亚联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众山河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淮北市大华活性炭有限公司,大同市金盛豪达炭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云州区清河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矾山磷矿有限公司,沈阳顺达重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沈阳强强重工有限公司,沈阳洪生气体有限公司,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被告四川亚联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众山河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淮北市大华活性炭有限公司、大同市金盛豪达炭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云州区清河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矾山磷矿有限公司、沈阳顺达重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沈阳强强重工有限公司、沈阳洪生气体有限公司、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绍兴上虞军盛木业连带支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1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票据金额为基数,自2019年2月1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之日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四川亚联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众山河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淮北市大华活性炭有限公司、大同市金盛豪达炭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云州区清河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矾山磷矿有限公司、沈阳顺达重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沈阳强强重工有限公司、沈阳洪生气体有限公司、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17 |
2 | 票据纠纷 | (2019)川0191民初10535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绍兴上虞军盛木业 被告: 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四川亚联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众山河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淮北市大华活性炭有限公司,大同市金盛豪达炭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县清河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矾山磷矿有限公司,沈阳顺达重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沈阳强强重工有限公司,沈阳洪生气体有限公司 | -- | 本案移送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更多 | 2020-11-17 |
3 | 票据纠纷 | (2019)浙0604民初4406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绍兴上虞军盛木业 被告: 四川亚联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众山河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淮北市大华活性炭有限公司,大同市金盛豪达炭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县清河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矾山磷矿有限公司,沈阳顺达重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沈阳强强重工有限公司,沈阳洪生气体有限公司 | -- | 本案移送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19-07-24 |
4 | 其他 | (2019)浙0604民初4406号 | 被告 | 原告: 绍兴上虞军盛木业 被告: 四川亚联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众山河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淮北市大华活性炭有限公司,大同市金盛豪达炭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县清河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矾山磷矿有限公司,沈阳顺达重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沈阳强强重工有限公司,沈阳洪生气体有限公司 | -- | 本案移送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19-07-2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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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执行文书、拍卖 | 票据纠纷 | 四川亚联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众山河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淮北市大华活性炭有限公司、大同市金盛豪达炭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云州区清河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矾山磷矿有限公司、沈阳顺达重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沈阳强强重工有限公司、沈阳洪生气体有限公司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8-01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四川亚联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众山河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淮北市大华活性炭有限公司、大同市金盛豪达炭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县清河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矾山磷矿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07-0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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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大同市云州区清河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大同启特科技有限公司 | 阳高县人民法院 | 2022-10-09 | |
2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2019)川0191民初10535号 | 被告 | 原告: 绍兴上虞军盛木业 被告: 沈阳顺达重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四川亚联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矾山磷矿有限公司,沈阳洪生气体有限公司,四川众山河科技有限公司,大同市金盛豪达炭业有限责任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强强重工有限公司,淮北市大华活性炭有限公司,大同县清河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