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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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0605民初25421号 | 被告 | 被告: Z某某,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龙岗支公司 | 3500 | 一、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3500元予Y某某;
二、驳回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15元;被告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负担10元,并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迳付予原告,本院不另行收退。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1-02 |
2 | -- | (2023)桂0311执保96号 | 其他 | - | -- | -- | 2023-05-24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605执17061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2)粤0605执17061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2-05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605民初25858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南海新中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新中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恒大花园酒店分公司 | 3707744.32 | 一、佛山市南海新中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恒大花园酒店分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707744.32元并应以该款为本金从2021年1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利息;
二、佛山市南海新中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责任;
三、驳回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结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8691.9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共23691.99元(原告已预交),由佛山市南海新中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恒大花园酒店分公司、佛山市南海新中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并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迳付还予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本院不另收退。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26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605执异716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异议人穗港酒店管理(佛山)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认为本裁定所涉及的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本裁定所涉及的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21-09-24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303民初24251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华南豪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58508.29 | 一、被告深圳市华南豪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4214.50元和违约金4293.79元;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668元,由原告负担32元,被告负担636元。上述费用原告已预交,本院退回636元。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636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17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303民初28286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华南豪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58508.29 | 一、被告深圳市华南豪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4214.50元和违约金4293.79元;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668元,由原告负担32元,被告负担636元。上述费用原告已预交,本院退回636元。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636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17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陕0326民初1815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 被告: 陕西御林澜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太白山御龙湾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被告陕西御林澜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太白山御龙湾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3957元,减半收取11978.50元,由原告原告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9-08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303民初1492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 被告: 露洙餐饮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285000 | 一、被告露洙餐饮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85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8500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7月30日起计至2020年8月31日止);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33元,由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3133元,原告已经预缴,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4-06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605民初2290号 | 申请人 | - | 971039.75 | 冻结被申请人佛山市汇星酒店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971039.7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1-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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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0605民初25421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龙岗支公司,Z某某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2023-10-27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桂0311民初1033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 被告: 桂林领创汇润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6-19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106民初42898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嘉美轩餐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深圳嘉美轩餐饮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2-08-05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黔0115民初20789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 被告: 贵阳花城渔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2-06-15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106民初42898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嘉美轩餐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深圳嘉美轩餐饮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2-05-16 | |
6 | 票据纠纷 | (2022)粤0103民初7333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恒大酒店有限公司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2022-05-06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106民初42898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嘉美轩餐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深圳嘉美轩餐饮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2-04-14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103民初11591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恒大酒店有限公司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2021-12-15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605民初25858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南海新中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恒大花园酒店分公司,佛山市南海新中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2021-11-16 | |
10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303民初24251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金泰顺成水产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华南豪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21-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