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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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赣规核字第2019-03号 | A1型厂房项目 | 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 | 2019-04-02 | 2099-04-02 | 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 | |
2 | 913608056749668991 | 设立通知书 | 闭式冷却塔、开式冷却塔、空冷器、泵、阀、风力发电机组、中央空调、制冷设备、热交换设备、环保设备、水处理设备、液压装置、电机、发电机、风机、铸件、电控设备、游艇、玻璃钢件、石化专用管、石油机械、工业电炉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通用设备、普通机械及配件、金属材料、电子产品的销售;自营产品的安装与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08-05-27 | 2058-05-26 |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3 | (井开税一所)许变准字﹝2022﹞第(1)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更多 | 2022-01-07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
4 | 吉市国税井许变准字〔2017〕第9号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变更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 -- | 2099-12-31 |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
5 | 暂缺 | -- | 准予许可 | -- | 2099-12-30 | 吉安市科学技术局 | |
6 | 吉市国税井许准字〔2017〕第177号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更多 | -- | 2099-12-31 |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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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赣0821执539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双方应及时告知本院。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7-28 |
2 | 其他 | (2020)赣0821执540号 | 申请人 | - | -- | 查封被执行人宜春科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车辆牌照为赣C×××××福田牌重型自卸货车一辆、赣C×××××大众牌小汽车一辆、赣C×××××大众牌小汽车一辆、赣C×××××解放牌重型自卸货车一辆,查封期限两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0-06-04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赣0821民初190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方舟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宜春科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146400 | 被告宜春科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西方舟流体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464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6月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16元,减半收取1658元,财产保全费1274元,以上合计2932元,由被告宜春科丰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3-17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赣0821民初191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方舟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合纵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 96000 | 被告江西合纵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西方舟流体科技有限公司货款96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5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84元,减半收取1142元,财产保全费1014元,以上合计2156元,由被告江西合纵锂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3-16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赣0821民初2360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方舟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阳邦机电有限公司,Y某某 | 23680 | 准许原告江西方舟流体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92元,减半收取196元,由原告江西方舟流体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2018-11-20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赣0821民初52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方舟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天辉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江西方舟流体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江西方舟流体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8-01-23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赣0821民初51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方舟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阳邦机电有限公司,Y某某 | 23640 | 准许原告江西方舟流体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91元,减半收取计196元,由原告江西方舟流体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8-01-23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赣0502执1654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17-05-26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赣05民终203号 | 被上诉人 | - | 459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185元,由上诉人江西华电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6-08-12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渝民初字第00339号 | 原告 | - | 123000 | 一、被告(反诉原告)江西华电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反诉被告)江西方舟流体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2.3万元。
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江西方舟流体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江西华电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3794元,反诉案件受理费3170元,合计人民币6964元,原告(反诉被告)江西方舟流体科技有限公司承担406元,被告(反诉原告)江西华电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承担6558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4-0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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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皖1881民初744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方舟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宁国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国市人民法院 | 2024-04-11 | |
2 | -- | (2024)皖1881民初744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方舟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宁国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国市人民法院 | 2024-03-28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沪0118民初6968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方舟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2-06-22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赣0821民初191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方舟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合纵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 吉安县人民法院 | 2020-03-16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赣0821民初190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方舟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宜春科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吉安县人民法院 | 2020-03-16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江西华电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江西方舟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07-01 | |
7 | -- | (2015)渝民初字第00339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方舟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华电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2015-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