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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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17)云2901执307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05-23 |
2 | 劳动争议 | (2016)云2901民初2691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大理启航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45852.18 | 一、由被告大理启航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T某某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2571.54元。
二、由被告大理启航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T某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41016.04元。
三、由被告大理启航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拖欠原告T某某2016年8月1日至17日的工资报酬2264.6元。
上述一至三项,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结清。
四、驳回原告T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大理启航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判决规定履行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 ...更多 | 2016-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