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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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浙0110民初5022号 | 原告 | - | 19252.32 | 一、杭州芝麻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杭州东图科技公司货款19252.32元以及自2018年12月8日起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9252.3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75%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杭州东图科技公司的其他本诉请求。
三、驳回杭州芝麻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反诉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16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637元,由杭州芝麻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本院。
杭州东图科技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杭州芝麻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共三份,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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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浙0111民初5850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东图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 2023-12-15 | |
2 | -- | (2023)浙0111民初5850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东图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 2023-12-04 | |
3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9)浙0110民初19054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东图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芝麻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20-09-24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浙0110民初5022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东图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芝麻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20-07-07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浙0110民初5022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东图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芝麻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20-06-11 | |
6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9)浙0110民初19054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东图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芝麻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20-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