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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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11010875824501XM | 营业执照 |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04-01-06 | 2099-12-31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京海一税许准﹝2021﹞2598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1-11-16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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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京0108民初15870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宇电橙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公司,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准许北京宇电橙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 2023-03-20 |
2 | 合同纠纷 | (2022)京0108民初48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九蜂巢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 | 一、北京九蜂巢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给付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垫付的劳务人员公积金及社会保险费共计1321640.01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1321640.01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10月13日支付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742元(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预付),由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1435元,已交纳;由北京九蜂巢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负担1630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给付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告费260元(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预付),由北京九蜂巢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给付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7-27 |
3 | 劳动争议 | (2021)京0108民初48230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东英大龙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 | 准许H某某撤诉 | 2022-03-31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京0114民初19583号 | 被告 | 原告: 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准许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 2021-08-31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宁0121执1215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0-30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宁01民终3645号 | 被上诉人 | - | 2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由上诉人永宁县中科嘉业电力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12-18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陕0113民初16226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 35339 | 准许原告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70678元,减半后35339元由原告承担。 ...更多 | 2018-10-11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陕0113民初16242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 22201 | 准许原告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44402元,减半后22201元由原告承担。 ...更多 | 2018-10-11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陕0113民初16199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 4205500 | 准许原告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40444元,减半后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18-10-11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宁0121民初2892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永宁县中科嘉业电力有限公司 | 2053735 | 被告永宁县中科嘉业电力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1848850元及违约金204885元,共计205373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230元,已减半收取11615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永宁县中科嘉业电力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9-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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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3)苏0106民初5536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江苏明月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3-05-09 | |
2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3)苏0106民初5536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江苏明月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3-05-06 | |
3 |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 (2022)湘01知民初152号 | 其他 | - |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7-01 | |
4 |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 (2022)湘01知民初151号 | 其他 | - |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