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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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点排污单位 | 依法披露 | -- |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3-03-09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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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融﹞登字﹝2024﹞第3306号 | 登记通知书 | 董监事高管备案 | 2006-05-16 | 2046-05-15 |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融﹞登字﹝2024﹞第12870号 | 登记通知书 | 章程备案,董监事高管备案 | 2006-05-16 | 2046-05-15 |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JY33501810008726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_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变更 | 2023-04-13 | 2026-08-11 |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35018120200007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项目名称:环境实验室及前沿站,用地面积:9695㎡,用地性质: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2020-05-27 | 2099-12-31 |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5 | JY33501810256251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_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变更 | 2023-04-13 | 2027-07-10 |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榕台灯管﹝2024﹞许012号 | 福州市台江区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楼铭牌设置许可 | 2024-01-17 | 2026-01-16 | 福州市台江区户外广告和灯光夜景建设管理办公室 | |
7 | ﹝闽税﹞许准字﹝2020﹞第﹝2041﹞号 | 税务行政许可 |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 2020-10-19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 | |
8 | 913501817869480708 | 营业执照 |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06-05-16 | 2046-05-15 |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9 | 闽环辐豁[2016]0017号 | -- | 放射性同位素豁免审批。 | -- | 2016-09-19 |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 |
10 | 003899162-fj0001016120119073-000000000 | -- | 建设项目无压覆矿产资源证明 | -- | 2099-12-31 |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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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闽0181执3192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21)闽0181民初6431号民事判决之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6-17 |
2 | 其他 | (2021)闽0181民初6431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工会 被告: 福州聚影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69281 | 一、解除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工会与福州聚影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福清核电2020年观影活动服务合同》;
二、福州聚影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工会返还合同价款121761元,并支付违约金47520元;
三、驳回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工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052元,减半收取计3026元,由福州聚影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12-26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5)榕民终字第2880号 | 上诉人 | - | 300000 | 驳回X某某、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800元由上诉人X某某与上诉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各负担29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9-25 |
4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5)榕民终字第2880号 | 上诉人 | - | 300000 | 驳回X某某、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800元由上诉人X某某与上诉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各负担290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9-25 |
5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4)融民初字第2863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 75363.6 | 一、被告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X某某损失75363.6元;二、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原告X某某负担4000元,被告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负担18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4-22 |
6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4)融民初字第2863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 75363.6 | 一、被告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X某某损失75363.6元;
二、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原告X某某负担4000元,被告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负担18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4-2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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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闽0181民初2692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甘肃广卓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中核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甘肃广卓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 福清市人民法院 | 2024-04-17 | |
2 | -- | (2024)闽0181民初2692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甘肃广卓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中核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甘肃广卓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 福清市人民法院 | 2024-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