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08030706﹞公司变更﹝2021﹞第01290003号 | 公司变更 | 公司变更 | 2014-11-06 | 2034-11-05 | 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淮安国税 许变更准 〔2017〕 6 号 | --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01 月n 19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1 月n 19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淮安市淮安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
3 | 空 | --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01 月n 19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1 月n 19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淮安市淮安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
4 | 淮安国税 许准 〔2017〕 9 号 | --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01 月n 17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1 月n 17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淮安市淮安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
5 | 淮安国税 许受 〔2017〕 9 号 | --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01 月n 19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1 月n 19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淮安市淮安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
6 | (3208SP08030708)登字﹝2024﹞第03130013号 | 登字 | 登字 | 2014-11-06 | 2034-11-05 | 淮安市淮安区行政审批局 | |
7 | ﹝苏﹞JZ安许证字﹝2016﹞080011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准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准(延期申请) | 2022-07-01 | 2025-09-24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8 | ﹝08030707﹞公司变更﹝2021﹞第01150008号 | 公司变更 | 公司变更 | 2014-11-06 | 2034-11-05 | 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9 | (08030415)公司设立[2014]第11060005号 | -- | 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养护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2034-11-05 | 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23)苏0804民初9789号之一 | 被申请人 | - | -- | 解除对江苏源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4-01-26 |
2 | -- | (2023)苏0804民初9789号 | 被申请人 | - | 4097500 |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源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或查封其他等额财产,限额人民币409.75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淮安市润禾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预交。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12-13 |
3 | 合同纠纷 | (2021)苏0803民初1334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Z某某 被告: 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人民政府 | 141600 | 一、被告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人民政府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Z某某、Z某某工程款1416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为:以141600元为基数,从2021年3月1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Z某某、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32元(原告已预交3132元),减半收取计1566元,由被告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21-05-25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苏0803民初6894号 | 被告 | 原告: 淮安建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源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W某某 | 252933 | 准许原告淮安建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94元(原告已预交5094元),减半收取2547元,由原告淮安建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02-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3)苏0804民初9788号 | 被告 | 原告: 淮安市润禾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源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 2024-01-29 | |
2 | -- | (2023)苏0804民初9789号 | 被告 | 原告: 淮安市润禾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源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 2024-01-25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苏0803民初1334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Z某某 被告: 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人民政府 |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 2021-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