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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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徐交道货许字﹝2021﹞00189号 | 道路货物(水路)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除外>经营)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 2021-03-02 | 2025-03-01 | 徐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 |
2 | 91320300673022685C | -- | 企业登记注册 | -- | 2028-03-16 | 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3 | 2023002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申请) | 2023-11-29 | 2025-12-31 | 徐州市城市管理局 | |
4 | (ZC001)公司备案﹝2019﹞第11210003号 | 公司备案 | 公司备案 | 2008-03-17 | 2028-03-16 |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企业登记注册 | 企业行政许可 | 企业登记注册 | 2021-06-22 | 2099-12-31 | 鼓楼区行政审批局 | |
6 | ﹝ZC007﹞公司变更﹝2021﹞第01290009号 | 公司变更 | 公司变更 | 2008-03-17 | 2028-03-16 |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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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苏0302执2712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2)苏0302民初1630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十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更多 | 2023-02-10 |
2 | 其他 | (2021)苏0302执保615号 | 其他 | - | -- | -- | 2021-10-25 |
3 | 其他 | (2021)苏0302财保229号 | 申请人 | - | 250000 | 立即冻结被申请人C某某的银行存款25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1770元,申请人徐州市森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已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1-10-19 |
4 | 合同纠纷 | (2021)苏0826执1349号 | 其他 | - | -- | -- | 2021-04-26 |
5 | 合同纠纷 | (2020)苏08民终2953号 | 被上诉人 | - | 2776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H某某正军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94元,由上诉人H某某正军负担;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94元,由上诉人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1-11 |
6 | 合同纠纷 | (2020)苏0826民初199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H某某,徐州市森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 | 47500 | 一、被告H某某正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支付工程款47500元及利息(以475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自2018年9月25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徐州市森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94元,由被告H某某正军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银行:中国银行,账号:62×××68,收款行地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 ...更多 | 2020-08-12 |
7 | 合同纠纷 | (2019)苏08民终1765号 | 被上诉人 | - | 1395667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45200元,由徐州市森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2168元,由X某某负担2303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7361元,由上诉人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6-04 |
8 | 合同纠纷 | (2018)苏0826民初6754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皇甫正军 被告: 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徐州市森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4234279.44 | 一、被告徐州市森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X某某、皇甫正军工程款2356689.72元,被告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在1877589.72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驳回原告X某某、皇甫正军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200元,由被告徐州市森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负担8486元、被告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负担21698元,原告X某某负担1501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费收款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城中支行,收款账户:62×××85) ...更多 | 2019-04-02 |
9 | 申请保全案件 | (2019)苏0826财保36号 | 被申请人 | - | 15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徐州市森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50万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皇甫正军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19-01-24 |
10 | 其他 | (2018)苏08执复43号 | 第三人 | - | -- | 准许H某某撤回复议申请。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8-05-3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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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0321民初542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H某某,M某某 被告: 徐州市森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丰县人民法院 | 2024-03-21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苏0826民初3510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H某某 被告: 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徐州市森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涟水县人民法院 | 2023-03-10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苏0826民初3510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H某某 被告: 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徐州市森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涟水县人民法院 | 2022-10-08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苏0826民初3510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徐州市森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涟水县人民法院 | 2022-08-10 | |
5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2)苏0382民初6818号 | 原告 | 原告: 徐州市森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富城置业有限公司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2022-07-26 |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2)苏0302民初1630号 | 原告 | 原告: 徐州市森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2-05-09 | |
7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苏0302诉前调5242号 | 原告 | 原告: 徐州市森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2-04-28 | |
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8)苏0826民初6754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H某某 被告: 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徐州市森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涟水县人民法院 | 2019-03-07 | |
9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7)苏0302民初3110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徐州市森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18-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