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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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7)冀09民终3747号 | 被上诉人 | - | -- | -- | 2017-06-23 |
2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6)冀0927民初786号 | 原告 | 原告: 沧州鸿源水利钻井有限公司 被告: 鹿邑县道元药业有限公司,Y某某 | 60337.2 | 1、被告鹿邑县道元药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沧州鸿源水利钻井有限公司加工款60337.2元及其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6年4月6日起至还清之日止).
2、被告Y某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09元,由被告鹿邑县道元药业有限公司和被告Y某某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2-08 |
3 | 其他 | (2016)冀0927民初1663号 | 被告 | 原告: 南皮县水务局 被告: 沧州鸿源水利钻井有限公司 | 346933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252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9-23 |
4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6)冀0927民初996号 | 原告 | 原告: 沧州鸿源水利钻井有限公司 被告: 南皮县水务局 | 173448 | 被告南皮县水务局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沧州鸿源水利钻井有限公司B某某173448元。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84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5-2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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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纠纷 | 郸城县锦晨置业有限公司 | 南皮县人民法院 | 2024-02-21 | |
2 | 裁判文书 | 承揽合同纠纷 | Y某某、鹿邑县道元药业有限公司 | 南皮县人民法院 | 2017-01-01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承揽合同纠纷 | 鹿邑县道元药业有限公司、Y某某 | 南皮县人民法院 | 2016-09-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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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冀0927民初852号 | 原告 | 原告: 沧州鸿源水利钻井有限公司 被告: 郸城县锦晨置业有限公司 | 南皮县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2 | 承揽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沧州鸿源水利钻井有限公司 被告: 鹿邑县道元药业有限公司,Y某某 | 南皮县人民法院 | 2016-12-01 | |
3 | 承揽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南皮县水务局 被告: 沧州鸿源水利钻井有限公司 | 南皮县人民法院 | 2016-09-12 | |
4 | 承揽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沧州鸿源水利钻井有限公司 被告: 南皮县水务局 | 南皮县人民法院 | 2016-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