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 | 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万元):1.0;处罚内容:罚款 | 10000 | 扶余市环保局 | 2019-04-25 | 乾林稽罚书字〔2020〕第007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扶环建(表) 字【2019】17号 | 关于扶余市万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扶余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原则同意扶余市万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建设。 ...更多 | 2019-05-06 | 2099-01-02 | 扶余市环境保护局 | |
2 | 扶环建(表)字﹝2021﹞27号 | 关于扶余市万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混凝土、水泥稳定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扶余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原则同意扶余市万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混凝土、水泥稳定土建设项目建设。 ...更多 | 2021-11-03 | 2099-08-21 | 松原市生态环境局扶余市分局 | |
3 |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 |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 |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 | 2023-01-10 | 2023-01-10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4 | GL01202311090001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同意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 | 2023-12-28 | 2026-12-28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其他 | (2023)吉0781执25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2-15 |
2 | 合同纠纷 | (2022)吉0781民初3651号 | 原告 | 原告: 扶余市万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扶余市中医院有限公司 | 2961274.2 | 被告扶余市中医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扶余市万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人民币1,805,655元及违约金1,155,619.2元。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134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生效后,负有义务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全部义务。执行案件立案后,本条内容即为执行通知,被执行人应当如实申报财产。对自动履行义务的,依当事人申请出具履行证明或推送纳入社会信用服务平台给予正向激励。对逾期未履行或拒绝履行义务的,将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享有权利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并积极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更多 | 2022-10-26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吉0781民初1032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F某某,Y某某,扶余市万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24770 | 一、F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X某某砂石款124770元;
二、驳回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98元,由被告F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18 |
4 | 合同纠纷 | (2021)吉0781民初1033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F某某,Y某某,扶余市万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4640 | 一、F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Y某某租赁费34640元;
二、驳回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3元,由被告F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18 |
5 | 其他 | (2021)吉0781民初1031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F某某,Y某某,扶余市万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07500 | 一、F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M某某租赁费59900元,中沙款47600元,合计107500元;
二、驳回M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25元,由被告F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18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吉0781民初1096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F某某,Y某某,扶余市万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83123 | 一、F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Y某某中沙款83123元;
二、驳回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39元,由被告F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18 |
7 | 合同纠纷 | (2021)吉0781民初806号 | 被告 | 原告: 扶余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W某某,M某某,W某某,H某某,吉林东远铝材有限公司,张宪双,扶余市万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苗俊杰,L某某,L某某 | -- | 本案按扶余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撤回起诉处理 | 2021-03-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吉0781民初3651号 | 原告 | 原告: 扶余市万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扶余市中医院有限公司 | 扶余市人民法院 | 2022-10-28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吉0781民初3651号 | 原告 | 原告: 扶余市万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扶余市中医院有限公司 | 扶余市人民法院 | 2022-10-25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吉0781民初3651号 | 原告 | 原告: 扶余市万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扶余市中医院有限公司 | 扶余市人民法院 | 2022-10-20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吉0781民初3651号 | 原告 | 原告: 扶余市万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扶余市中医院有限公司 | 扶余市人民法院 | 2022-10-14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吉0781民初3651号 | 原告 | 原告: 扶余市万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扶余市中医院有限公司 | 扶余市人民法院 | 2022-10-13 | |
6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1)吉0781民初1031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F某某,Y某某,扶余市万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扶余市人民法院 | 2021-04-19 | |
7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1)吉0781民初1033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F某某,Y某某,扶余市万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扶余市人民法院 | 2021-04-19 | |
8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1)吉0781民初1096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F某某,Y某某,扶余市万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扶余市人民法院 | 2021-04-19 | |
9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9)吉0781民初750号 | 原告 | 原告: 扶余市万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扶余市公路建设总指挥部 | 扶余市人民法院 | 2019-06-21 | |
10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扶余市万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扶余市公路建设总指挥部 | 扶余市人民法院 | 2019-0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