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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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一百米以内的道路有泥土和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10000 | 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街道办事处 | 2022-12-05 | 京通九棵树街道罚字〔2022〕0250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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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110106700101937F | 营业执照 | 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998-12-03 | 2099-12-31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 |
2 | 0014230509008338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不审查 | 2023-05-10 | 2026-05-09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3 | 0014200508003205 | 0014200508003205 | (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事项 | 2020-07-10 | 2025-07-09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4 | 0014200713010234 | 0014200713010234 | 建筑业企业增项资质申请 | 2020-07-23 | 2025-06-27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5 | J1000026653502 | -- | 撤销 | -- | -- |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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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京0109执1248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6-29 |
2 | -- | (2023)京0109民初257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兴亚置业有限公司 | 540000 | 一、解除对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昌平区xxx房屋(不动产权证号:X京房权证昌字第537874号)的查封;二、解除对北京兴亚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支行账号为xxx账户内银行存款54万元的冻结。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3-06 |
3 | -- | (2023)京0109民初232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兴亚置业有限公司 | 600000 | 一、解除对北京兴亚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支行账号为03010701030********账户内银行存款60万元的冻结;二、解除对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天通东苑三区X号楼X至X层X单元X房屋的查封。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2-27 |
4 | 合同纠纷 | (2022)京0109财保182号 | 申请人 | - | 600000 | 一、查封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天通东苑三区8号楼房屋;二、冻结北京兴亚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支行账号为×××账户内银行存款60万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案件申请费3520元,由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2-11-09 |
5 | 合同纠纷 | (2022)京0109财保186号 | 申请人 | - | 70000 | 一、查封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天通东苑三区8号楼房屋;二、冻结北京兴亚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支行账号为×××账户内银行存款5.7万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案件申请费590元,由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2-11-09 |
6 | 合同纠纷 | (2022)京0109财保184号 | 申请人 | - | 230000 | 一、查封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天通东苑三区8号楼房屋;二、冻结北京兴亚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支行账号为×××账户内银行存款23万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案件申请费1670元,由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2-11-09 |
7 | 合同纠纷 | (2022)京0109财保185号 | 申请人 | - | 70000 | 一、查封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天通东苑三区8号楼房屋;二、冻结北京兴亚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支行账号为×××账户内银行存款34.7万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案件申请费2255元,由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2-11-09 |
8 | 合同纠纷 | (2022)京0109财保183号 | 申请人 | - | 540000 | 一、查封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天通东苑三区8号楼房屋;二、冻结北京兴亚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支行账号为×××账户内银行存款54万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案件申请费3220元,由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2-11-09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京0106民初31275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山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209674.48 | 一、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北京山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209674.48元。
二、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北京山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逾期付款损失(以1141690.76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2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67983.72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15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北京山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002元,北京山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负担3491元(已交纳);由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651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8-25 |
10 | 合同纠纷 | (2020)京0106民初15882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昊海建设有限公司 | -- | 一、北京昊海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支付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31 045.07元;
二、驳回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45.31元,由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868.31元(已交纳),由北京昊海建设有限公司负担437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1-3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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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承揽合同纠纷 | 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巨龙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2013-07-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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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京0106民初15882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昊海建设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2022-01-11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京0108民初46476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中城辉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021-03-05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京0108民初46476号 | 其他 | -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021-03-02 | |
4 | 承揽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北京京城亚联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巨龙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盛通万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2013-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