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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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查未经审批擅自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施工作业。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10000 | 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 | 2019-08-16 | 津辰环罚字〔2019〕ZF2019061502号 | |
2 | 对运输车辆在施工工地外沿途泄漏和散落的行为进行处罚 | 对运输车辆在施工工地外沿途泄漏和散落的行为进行处罚 | -- | 天津市北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 〔2019〕-02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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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319150150051553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资格证书核发--延期 | 2024-03-21 | 2027-03-21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2 | 20230530152100956552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资格证书核发--延期 | 2023-05-31 | 2026-05-31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3 | 20231010160850393238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资格证书核发--延期 | 2023-10-17 | 2026-10-17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4 | 20240208085649096152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资格证书核发--单位调动 | 2024-02-22 | 2027-02-22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5 | 20220708101402508805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资格证书核发--延期 | 2022-07-18 | 2025-07-18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6 | 20220309174015163682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建筑业企业资质--增项 | 2022-03-14 | 2026-05-13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7 | 20230104090731664876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资格证书核发--变更 | 2023-03-30 | 2026-03-30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8 | 20230113103114213845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2023-01-17 | 2026-01-17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9 | 20220309172947623947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建筑业企业资质--增项 | 2022-03-14 | 2026-05-13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10 | 20221122164623563703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资格证书核发--延期 | 2022-11-23 | 2025-11-23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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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津0115民初863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Z某某,W某某,天津市昌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六局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L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4946元,减半收取2473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21-10-22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津0115民初4421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W某某,天津市昌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W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716元,减半收取计358元,由W某某负担(已交纳) ...更多 | 2021-06-11 |
3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0)津0114民初224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天津市昌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人民政府 | 50000 | 驳回原告Z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25元,由原告担负。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2-24 |
4 | 其他 | (2020)冀09民终5191号 | 上诉人 | - | 3455258 | 一、撤销河北省沧县人民法院(2020)冀0921民初739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沧州市逸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静秀家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给付上诉人天津市昌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455258元;
三、驳回上诉人天津市昌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8355元,由上诉人天津市昌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391元,由被上诉人沧州市逸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静秀家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696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6709元,由上诉人天津市昌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782元,由被上诉人沧州市逸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静秀家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3392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0-20 |
5 | 其他 | (2020)冀0921民初739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昌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沧州市逸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静秀家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418681 | 一、被告沧州市逸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天津市昌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损失2418681元。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北京静秀家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三、驳回原告天津市昌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355元,由被告沧州市逸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1875元,由原告天津市昌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64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5-13 |
6 | 合同纠纷 | (2020)冀09民终1038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河北省沧县人民法院(2019)冀0921民初1931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指令河北省沧县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0-02-24 |
7 | 其他 | (2019)冀0921民初1931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昌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沧州市逸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静秀家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天津市昌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9-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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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23 | |
2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2024-04-03 | |
3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2024-04-03 | |
4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2024-02-07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2023-12-21 | |
6 | 承揽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2023-11-10 | |
7 | 承揽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2023-10-25 | |
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2023-09-25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2023-09-25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2023-0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