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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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闽07民终2029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570元,由武夷山市糖果音乐会所负担1075元,由上海玄建木业有限公司负担149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2-02 |
2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闽0782民初133号 | 第三人 | - | 69000 | 一、武夷山市糖果音乐会所与上海玄建木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日签订的《木饰面买卖合同》于2020年12月18日解除;
二、上海玄建木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武夷山市糖果音乐会所工程款16800元;
三、上海玄建木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武夷山市糖果音乐会所代垫卸车费1200元;
四、上海玄建木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武夷山市糖果音乐会所违约金51000元;
五、驳回武夷山市糖果音乐会所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上海玄建木业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14412元,由武夷山市糖果音乐会所负担13481元,上海玄建木业有限公司负担931元;反诉受理费3180元,由上海玄建木业有限公司负担。双方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裁判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08-30 |
3 | 劳动争议 | (2020)闽0782执987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9)闽0782民初227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的期限自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之日起两年;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11-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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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26 | |
2 | 承揽合同纠纷 | -- | 其他 | 原告: 武夷山市糖果音乐会所 被告: 上海玄建木业有限公司 |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 2021-08-20 | |
3 | 劳动争议 | -- | 原告 | 原告: 武夷山市启辰装饰装璜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