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鲁沃经贸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华东民营企业
张凯
91370305590348022G
300万元人民币
-
临淄区金山镇冯家村3-89号
纳税信用等级A级7项。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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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7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0

裁判文书 7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合同纠纷
(2020)鲁0305执恢672号
其他
-
--
现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执行的淄博鲁沃经贸有限公司与淄博威斯顿石化装备制造有限公司、Z某某企业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305民初552号民事判决书]予以部分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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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1
2
合同纠纷
(2019)鲁0305执恢712号
申请人
-
--
本院作出的(2016)鲁0305民初552号民事判决书全部执行完毕。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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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9
3
其他
(2018)鲁0305执2507号
申请人
-
--
本院作出的(2017)鲁0305民初4025号民事判决书全部执行完毕。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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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6
4
合同纠纷
(2018)鲁0305执1881号
申请人
-
--
本院作出的(2016)鲁0305民初552号民事判决书全部执行完毕。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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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2
5
买卖合同纠纷
(2017)鲁0305民初4025号
原告
原告:
淄博鲁沃经贸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168548.5
一、被告X某某向原告淄博鲁沃经贸有限公司支付材料款168548.5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淄博鲁沃经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14元,诉讼保全费1570元,由被告X某某负担3000元,由原告淄博鲁沃经贸有限公司负担78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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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30
6
其他
(2017)鲁0305执保552号
申请人
-
210000
依法将被申请人X某某的银行存款21万元予以冻结,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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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7
7
合同纠纷
(2016)鲁0305执1708号之一
申请人
-
--
终结(2016)鲁0305民初55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淄博威斯顿石化装备制造有限公司、Z某某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执行;日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持原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本院重新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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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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