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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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1084民初5343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振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扬州道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630391 | 被告扬州道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苏振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货款63039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诉讼之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52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扬州道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应在履行判决给付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依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10 |
2 | 合同纠纷 | (2019)赣0521民初314号 | 被告 | 原告: 分宜县福祥铸造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振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1001778 | 准许原告分宜县福祥铸造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908元,由原告分宜县福祥铸造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02-25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赣0521民初314号之一 | 被申请人 | - | -- | 解除对被申请人江苏振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02-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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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1084民初5343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振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扬州道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高邮市人民法院 | 2021-10-14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苏1302民初10176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振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易咖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4-10 | |
3 | 定作合同纠纷 | (2019)赣0521民初314号 | 被告 | 原告: 分宜县福祥铸造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振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分宜县人民法院 | 2019-03-13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赣0521民初312号 | 被告 | 原告: 江西省福祥铸造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振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分宜县人民法院 | 2019-03-11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0110民初4584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双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振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17-0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