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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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槐荫)登记内设字[2018]第001325号 | -- | 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办公用品的销售;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国内广告业务;法律咨询(不含律师事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更多 | -- | 2099-01-01 | 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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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鲁13民终8101号 | 第三人 | - | 38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50元,由上诉人大连桐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1-18 |
2 | 合同纠纷 | (2020)鲁1328民初745号 | 第三人 | 原告: 大连桐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临沂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胡乃红 | 38000 | 驳回原告大连桐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7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4-22 |
3 | 合同纠纷 | (2019)鲁0104民初5933号 | 原告 | 原告: 济南壹玖贰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济南建达亨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临沂(沂水)分公司 | 9384.73 | 一、济南建达亨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济南壹玖贰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款项9384.73元;
二、驳回济南壹玖贰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3元,减半收取81.5元,济南壹玖贰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担31.5元,济南建达亨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分公司负担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