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详见申请书 | --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2022-07-19 | 〔2021〕新0104民初6970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新疆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于2020年1月7日之前支付原告昌吉市宏兴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400万元(若被告新疆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则自愿按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
二、被告新疆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于2020年1月7日之前支付原告昌吉市宏兴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律师费8万元;
三、原告昌吉市宏兴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本案诉讼费85390元,退付原告昌吉市宏兴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讼费42695元,被告新疆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承担诉讼费30000元,并于2020年1月7日之前支付原告昌吉市宏兴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原告自愿承担诉讼费12695元。 ...更多 | --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2021-08-24 | 〔2019〕新2301民初5466号 | |
3 |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消防设施两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 处理时间及决定:2021年2月10日给予罚款的处罚 | -- | 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 | 2021-03-02 | -- | |
4 | 你单位未按期办理2019年3月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之规定。 ...更多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 |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 | 2020-04-08 | 昌州税罚〔2020〕67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
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新0104执4204号 | 2022-07-19 | (2021)新0104民初6970号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新2301执3973号 | 2021-08-24 | (2019)新2301民初5466号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22)新0103民初560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R某某,新疆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1111.92 | 准许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
依据诉讼标的,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原告Z某某已预交15568.46元,剩余多收部分15543.46元本院退还原告Z某某 ...更多 | 2023-05-31 |
2 | -- | (2022)新0103民初560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R某某,新疆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1111.92 | 准许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依据诉讼标的,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原告Z某某已预交15,568.46元,剩余多收部分15,543.46元本院退还原告Z某某。 ...更多 | 2023-05-30 |
3 | 其他 | (2022)新0104执4204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3-30 |
4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2)新民申2362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新疆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审判长 王 利 民审判员 郭 宣 宣审判员 王 甜 甜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更多 | 2023-03-21 |
5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1)新0106民初672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Y某某,新疆润通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7119.03 | 一、被告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支付劳务费76000元;二、被告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支付劳务费利息21119.03元(自2019年1月20日至2021年9月6日);三、被告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支付2021年9月7日至欠款全部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四、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27.98元(原告已预交1113.99元),由被告Y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2-22 |
6 | 合同纠纷 | (2022)新2301民初3002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甘肃鸿烨电力高科技术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新疆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9533元,减半收取9766.5元,由原告新疆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05-25 |
7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2)新民终32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07418元(新疆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新疆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3-28 |
8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1)新01民终6497号 | 上诉人 | - | 705004.84 |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21)新0104民初697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驳回M某某对W某某的诉讼请求”;
二、变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21)新0104民初697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新疆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M某某赔偿损失463579元”为新疆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M某某赔偿损失25512.33元;
三、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M某某赔偿损失215913.51元。
四、驳回M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300元(M某某已预交),由新疆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98.85元,由W某某负担1682.86元,由M某某负担3418.2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253.68元(M某某已预交),由新疆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54.29元,由W某某负担3844.18元,由M某某负担3955.2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253.68元(新疆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预交),新疆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54.29元,由W某某负担3844.18元,由M某某负担3955.2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3-24 |
9 | 其他 | (2021)新23民终2818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4465.82元,由新疆宝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2-18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新23民终2999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110元,由上诉人新疆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执行法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2-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新疆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某某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 2023-03-20 | |
2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22)新民终32号 | 其他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2022-02-28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新23民终2999号 | 上诉人 | 被告: 新疆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奇台分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1-18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新23民终2818号 | 被告 | 被告: 新疆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1-17 | |
5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1)新01民终6497号 | 上诉人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1-13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新23民终2818号 | 被告 | 被告: 新疆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1-11 | |
7 | 其他 | (2021)新2301行初46号 | 其他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2021-09-26 | |
8 | 其他 | (2021)新2301行初46号 | 其他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2021-09-13 | |
9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0)新2325民初1654号 | 被告 | 原告: 巴州众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宝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2021-03-11 | |
10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0)新2325民初1654号 | 被告 | 原告: 巴州众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宝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2020-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