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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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责令立即改正,罚款1千元 | 1000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19-08-14 | 京建法罚简(市)字〔2019〕第020453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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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京01民终8459号 | 被上诉人 | - | 30000 | 准许Z某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上诉人Z某某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8-10-31 |
2 | 其他 | (2017)京0107民初1783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北京市北协建设工程公司,安国市经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Z某某 | 30000 | 一、Z某某、安国市经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L某某误工费18000元、护理费9000元、营养费3000元;
二、驳回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50元,由L某某负担800元(已交纳25元,余款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由Z某某、安国市经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55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鉴定费3150元,由L某某负担1575元(已交纳);由Z某某、安国市经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57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径行给付L某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6-07 |
3 | 合同纠纷 | (2015)二中民终字第10413号 | 上诉人 | - | 717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9014元,由安国市经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二审案件审理费7170元,由安国市经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11-20 |
4 | 合同纠纷 | (2015)二中民终字第10413号 | 上诉人 | - | 521400 | -- | --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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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冀06民终6787号 | 被上诉人 | - |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14 | |
2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冀06民终6787号 | 被上诉人 | - |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14 | |
3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冀06民终6787号 | 被上诉人 | - |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14 | |
4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冀06民终6787号 | 被上诉人 | - |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