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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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城阳﹞登记内变字﹝2020﹞第008765号 |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 经审查,提交的青岛峄峰工程有限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申请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准予变更登记。 我局将于5个工作日 内通知你单位领取营业执照。 ...更多 | 2010-09-03 | 2099-12-31 | 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2 | 370214230039193 | -- | 许可经营项目:土岩爆破(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 -- | 2099-12-31 |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3 | ﹝青城阳﹞登记内变字﹝2020﹞第012860号 |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 经审查,提交的青岛峄峰工程有限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申请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准予变更登记。 我局将于5个工作日 内通知你单位领取营业执照。 ...更多 | 2010-09-03 | 2099-12-31 | 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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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鲁0214民初3825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Y某某 被告: J某某,青岛峄峰工程爆破有限公司 | 886322.77 | 一、被告青岛峄峰工程爆破有限公司在相当于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H某某、原告Y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20000元(含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二、被告青岛峄峰工程爆破有限公司赔偿原告H某某、原告Y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766322.7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763元,由原告H某某、原告Y某某负担100元,由被告青岛峄峰工程爆破有限公司负担12663元。被告青岛峄峰工程爆破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应承担的诉讼费用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3-15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鲁0214民初2617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J某某,青岛峄峰工程爆破有限公司,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Y某某撤回对本案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 ...更多 | 2016-06-20 |
3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5)城商初字第470号 | 原告 | 原告: 青岛峄峰工程爆破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L某某 | 77440 | 准许原告青岛峄峰工程爆破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736元,减半收取868元,由原告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5-06-23 |
4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5)城商初字第472号 | 原告 | 原告: 青岛峄峰工程爆破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仲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 245200 | 准许原告青岛峄峰工程爆破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978元,减半收取2489元,由原告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5-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