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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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蒙A字第0613号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2021-06-03 | 2026-06-02 |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
2 | JY31501022032864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经商务部门备案的对外贸易;沥青、改性沥青、乳化沥青的销售、储存、加工、配送;钢材、水泥、建筑材料的销售;道路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3类(沥青));物流服务;工程机械、农用机械、机械设备、柴油、燃料油、润滑油、电瓶、轮胎、五金、化工产品(不含杀鼠剂等有毒、爆炸、危险化学品及原料)的销售;自有房屋出租。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物联网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池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再生资源销售;燃气经营;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销售 ...更多 | 2022-04-22 | 2027-04-21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新应急经字﹝2022﹞000004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天然气 | 2022-06-28 | 2025-06-27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应急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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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辽14执171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0-18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内04民终5429号 | 上诉人 | - | 651594.24 | 一、撤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2019)内0402民初6047号民事判决;
二、浙江兰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赤峰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款651594.24元并支付利息(自2013年1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给付之日);
三、驳回赤峰市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59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593元,由浙江兰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2-24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内0824执397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9-20 |
4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0)内0125民初436号 | 原告 | 原告: 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武川县鑫宇物流有限公司 | 129989.8 | 由被告武川县鑫宇物流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运费129989.80元,款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被告武川县鑫宇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31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内0402民初6047号 | 被告 | 原告: 赤峰市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浙江兰亭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651594.24 | 一、被告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赤峰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款651594.24元并支付利息(自2013年1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给付之日);
二、驳回原告赤峰市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593元,(原告已预交一部分,补交),由被告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0316元,其余部分原告自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06 |
6 | 其他 | (2020)内0125财保16号 | 申请人 | - | -- | 对被申请人呼和浩特市武川至葛根塔拉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川县支行,账号为×××内的存款予以解封;
对被申请人呼和浩特市武川至葛根塔拉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成吉思汗东街房地产大厦支行,账号为×××内的存款予以解封;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4-29 |
7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9)内04民辖终259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9-12-11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内0125民初903号 | 原告 | 原告: 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青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984200 | 准许原告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3642元,由原告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09-02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内09民终539号 | 被上诉人 | - | 1424111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7617元,由上诉人乌兰察布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7-08 |
10 | 合同纠纷 | (2018)内0102民初135号 | 原告 | 原告: 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浙江兰亭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471053.69 | 一、被告浙江兰亭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沥青货款413140元及其延期付款利息(以41314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从2017年7月16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
二、被告浙江兰亭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偿付原告垫付的搬迁保管费用57913.69元,保管费计算到实际交付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64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浙江兰亭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9-0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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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营口开怀实业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2022-12-15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营口开怀实业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2022-10-19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营口开怀实业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9-19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辽宁鑫源沥青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9-19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黑龙江长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8-29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黑龙江长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6-28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内0802民初3617号 | 原告 | 原告: 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G210线项目部,联手路桥公司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 2021-12-22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 2021-05-18 | |
9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0)内0125民初436号 | 原告 | 原告: 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武川县鑫宇物流有限公司 | 武川县人民法院 | 2020-08-27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内0125民初903号 | 原告 | 原告: 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青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武川县人民法院 | 2019-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