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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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叁千元;处罚种类:罚款;罚款金额:0.3万元 | 3000 | 南京市秦淮区城市管理局(南京市秦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10-10 | 宁综法秦2023124681号 | |
2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施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按要求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鉴于你是初次发生此类违法行为,主动减轻了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本机关决定对你的上述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金额壹万元(¥10000元)。 ...更多 | 10000 | 南京市秦淮区建设局 | 2023-06-09 | 苏宁秦建设罚决202315号 | |
3 |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一)项 | 经营者车辆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审验,情节严重 | --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5-26 | 宁交路执20232725号 | |
4 | 未按照规定的路线运输建筑垃圾 | 罚款 | -- | 南京市栖霞区城市管理局 | 2023-05-17 | 宁综法栖2023120331号 | |
5 | 未按照规定的路线运输建筑垃圾 | 罚款 | -- | 南京市栖霞区城市管理局 | 2023-04-03 | 宁综法栖2023120363号 | |
6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罚款人民币叁千元 | 3000 | 南京市秦淮区城市管理局(南京市秦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02-21 | 宁综法秦〔2023〕124753号 | |
7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罚款人民币叁千元 | 3000 | 南京市秦淮区城市管理局(南京市秦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02-21 | 宁综法秦〔2023〕124752号 | |
8 | 未将建筑垃圾送到指定地点处置 | 罚款 | -- | 南京市栖霞区城市管理局 | 2023-02-02 | 宁综法栖2023121032号 | |
9 | 未将建筑垃圾送到指定地点处置 | 罚款 | -- | 南京市栖霞区城市管理局 | 2023-02-02 | 宁综法栖2023121030号 | |
10 | 未按规定时间运输建筑垃圾 | 罚款 | -- | 南京市栖霞区城市管理局 | 2022-12-12 | 宁综法栖〔2022〕121009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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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7000 | (2024)苏0104执2848号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24-05-07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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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1040141)公司变更[2018]第09070006号 | -- | 企业名称:南京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2099-12-31 |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01250135)公司变更[2017]第08030014号 | -- | 企业名称:南京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2099-12-31 | 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D23225223320211213 | 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核准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简单变更 | 2021-12-13 | 2025-05-14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4 | ﹝苏﹞JZ安许证字﹝2024﹞00026320240115 |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准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4-01-15 | 2027-01-14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5 | (01250185)公司变更[2018]第06070010号 | -- | 企业名称:南京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2099-12-31 | 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01040253)公司变更[2016]第08150020号 | -- | 企业名称:南京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2099-12-31 |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01033105)公司变更[2018]第08100014号 | -- | 企业名称:南京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2099-12-31 |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秦国税)许准字2016年第(2923)号 | -- |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百万元 | -- | 2099-12-31 | 南京市秦淮区国家税务局 | |
9 | D332330407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三级 | 2020-06-23 | 2025-06-23 |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
10 | (01040027)公司变更[2016]第01220009号 | -- | 企业名称:南京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2099-12-31 |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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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苏0115行审24号 | 被申请人 | - | -- | 准予申请人市环境局撤回强制执行的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2021-04-09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苏0206民初4150号 | 申请人 | - | 310000 | 冻结无锡睿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L某某银行存款31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8-14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苏0104民初10163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1,C某某2,C某某3,L某某某,X某某 被告: R某某,南京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 954449.81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C某某1、C某某2、C某某3、L某某某、X某某各项损失共计954449.81元,其中251218.17元给付被告南京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03231.64元给付原告C某某1、C某某2、C某某3、L某某某、X某某。
二、驳回原告C某某1、C某某2、C某某3、L某某某、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33元,减半收取为2516.5元,由被告南京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1-28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苏0115民初230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L某某,南京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 78837.76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赔偿原告W某某损失33627.76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返还被告南京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款项45210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应收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0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100元,由被告筑海公司负担100元(此款已由原告W某某垫付,被告人保南京市分公司应在上述返还给被告筑海公司的款项中予以扣除并直接支付给原告W某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4-17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苏1183民初564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南京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 24000 | 准许原告Z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 ...更多 | 2018-09-30 |
6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苏0115民初2836号 | 被告 | 原告: 娄可山 被告: M某某,南京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150 | 一、被告南京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娄可山车辆停运损失3150元。二、驳回原告娄可山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筑海公司负担(此款已由原告娄可山垫付,被告筑海公司在支付上述赔偿款时应加付此垫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6-05-12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苏0115民初283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M某某,南京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150 | 一、被告南京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车辆停运损失3150元。
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筑海公司负担(此款已由原告L某某垫付,被告筑海公司在支付上述赔偿款时应加付此垫款)。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6-05-12 |
8 | 合同纠纷 | (2015)长民二(商)初字第4352号 | 其他 | - | -- | -- | 2015-04-28 |
9 | 劳动争议 | (2013)秦民初字第421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南京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96 | 一、被告南京筑海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Z某某工资396元。
二、驳回原告Z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负担,本院予以免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案件上诉费10元(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鼓楼分理处,帐号:101××76),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3-12-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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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苏0114民初10240号 | 第三人 | 原告: 南京晟日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方坤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 2024-03-18 | |
2 | -- | (2023)苏0104民初1467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南京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M某某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24-03-11 | |
3 | -- | (2024)苏01民终315号 | 上诉人 | -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04 | |
4 | -- | (2023)苏0114民初10240号 | 第三人 | 原告: 南京晟日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方坤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 2024-01-25 | |
5 | 合同纠纷 | (2023)苏0104民初1467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南京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M某某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23-12-01 | |
6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3)苏0115民初14732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2023-09-21 | |
7 | 劳动争议 | (2023)苏0104民初11985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Z某某,南京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23-09-19 | |
8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苏0104民初11854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南京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23-09-11 | |
9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苏0104民初11853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南京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23-09-11 | |
10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苏0104民初11860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南京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23-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