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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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鲁03执异194号 | 申请人 | - | -- | 追加第三人中材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为(2019)淄仲裁字第21号仲裁裁决一案的被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通过本院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9-12-16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晋06民终180号 | 被上诉人 | - | 1103889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4735元,由上诉人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6-04 |
3 | 其他 | (2019)鲁0321财保14号 | 申请人 | - | 570000 | 冻结被申请人中材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耐热耐磨钢制造分公司的银行存款57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3370元,由申请人淄博张店玄阳冶金炉料厂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01-17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鲁0303民初6975号 | 其他 | - | -- | -- | 2019-01-15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鲁0303民初6975号 | 申请人 | - | 110000 | 冻结被申请人东营恒诚机械有限公司在银行(或信用社)的存款110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8-12-24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晋0602民初2151号 | 原告 | 原告: 淄博张店玄阳冶金炉料厂 被告: 朔州天成电冶有限公司,李元 | 1103879.61 | 一、解除原告淄博张店玄阳冶金炉料厂与被告朔州天成电冶有限公司的烙铁购销合同。
二、被告朔州天成电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返还原告预付款1103879.61元。
三、被告L某某对上述返还货款承担连带责任。
(本院账户名称: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朔州市朔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083元,减半收取7541.5元,保全费5000(原告已预交),由二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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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淄博张店玄阳冶金炉料厂 | 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2-25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淄博张店玄阳冶金炉料厂 被告: 东营恒诚机械有限公司 |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 2019-01-15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晋0602民初2151号 | 原告 | 原告: 淄博张店玄阳冶金炉料厂 被告: 朔州天成电冶有限公司,L某某 |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 2018-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