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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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处罚事由(案由):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的误差超过百分之五或者一吨的 |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陆仟捌佰元整 | 68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事局 | 2023-12-06 | 海事罚字2023070108045311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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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浙0111执3236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20)浙0111执3236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0-14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浙0111民初2413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索乐光电有限公司 被告: 嘉兴科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8094.35 | 一、被告嘉兴科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杭州索乐光电有限公司货款10773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嘉兴科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杭州索乐光电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损失20364.3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杭州索乐光电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60元,减半收取1530元,由原告杭州索乐光电有限公司负担99元,由被告嘉兴科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431元。
原告杭州索乐光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嘉兴科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逾期本院将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16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穗花法民二初字第1579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保均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索乐光电有限公司 | 130500 | 准许原告广州保均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55元,由原告广州保均塑料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05-2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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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杭州索乐光电有限公司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15-12-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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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2072民初4862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索乐光电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能上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Q某某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2-04-27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浙0111民初2413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索乐光电有限公司 被告: 嘉兴科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 2020-06-16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穗花法民二初字第1579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保均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索乐光电有限公司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16-03-18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穗花法民二初字第01579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保均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索乐光电有限公司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15-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