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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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安庆市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7-06 | --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杨腊春工程款956450元及利息(以956450元为基数,从2021年3月26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杨腊春其他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56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41560元,由原告杨腊春负担23195元,被告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836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2022-04-22 | 〔2021〕皖1202民初529号 | |
3 | 全部未履行 | 禁止参加投标活动 | -- | 长丰县人民法院 | 2020-05-19 | -- |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3-25 | 〔2020〕皖0504执1137号 |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长丰县人民法院 | 2020-03-03 | 〔2020〕皖0121执582号 |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霍邱县人民法院 | 2019-05-07 | 〔2019〕皖1522执1187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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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3-07-06 | 安庆市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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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皖0504执1939号 | 2023-06-13 | (2021)皖0504民初2760号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皖1202执2001号 | 2022-04-22 | (2021)皖1202民初529号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皖0121执2613号 | 2021-07-20 | (2020)皖0121民初3545号 | 长丰县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皖0504执1572号 | 2021-06-22 | (2021)皖0504民初2760号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苏0116执1502号 | 2021-06-03 | (2020)苏0116民初3564号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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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宜国)税许受字(2017)115号 | -- | 限额十万元 | -- | 2017-03-06 | 安庆市国家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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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皖0802执1288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1-08-31 |
2 | 其他 | (2021)皖0521执保247号 | 被申请人 | - | -- | -- | 2021-08-02 |
3 | 合同纠纷 | (2021)皖0303执恢87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皖03民终2238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7-26 |
4 | 其他 | (2021)皖0802民初545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0000 | 被告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款项70000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计775元,由被告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17 |
5 | 合同纠纷 | (2021)皖1202民初529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956450 | 一、被告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Y某某工程款956450元及利息(以956450元为基数,从2021年3月26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Y某某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56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41560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23195元,被告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836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17 |
6 | 合同纠纷 | (2020)皖0103民初13972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12182 | 一、被告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12182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412182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9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3918元,由原告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08元,被告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71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9 |
7 | 合同纠纷 | (2020)皖08民再42号 | 被申请人 | - | 17594664.53 | 一、维持本院(2019)皖08民终574号民事判决第一、二、四项,即第一项:维持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2018)皖0826民初137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驳回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安徽建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第二项:撤销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2018)皖0826民初1378号民事判决第一、三项,即“被告安徽和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W某某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给付原告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超期脚手架工程款6631143元,并以此为基数自2018年5月2日起按每日1%的标准支付滞纳金,至付清全部工程款之日止”、“驳回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第四项:驳回被上诉人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撤销本院(2019)皖08民终574号民事判决第三、五项,即第三项:上诉人安徽省和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W某某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给付被上诉人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脚手架工程款6489279.55元,并以此为基数自2018年5月2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支付滞纳金;第五项:驳回上诉人安徽和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W某某的其他上诉请求。
三、申诉人安徽省和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W某某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给付被申诉人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脚手架工程款4474241.98元,并以此为基数自2018年5月2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支付滞纳金。
四、驳回申诉人安徽和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W某某的其他申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5337元,由申诉人安徽和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W某某负担50000元,被申诉人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533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8218元,由申诉人安徽和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W某某负担40000元,被申诉人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821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2-25 |
8 | 合同纠纷 | (2020)皖12民终5879号 | 被上诉人 | - | 3720000 | 一、撤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2020)皖1202民初722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Y某某预缴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6560元,予以退还 ...更多 | 2020-12-23 |
9 | 合同纠纷 | (2020)苏0116民初3564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百盈钢管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H某某,Y某某 | 4435685.51 | 一、确认原告南京百盈钢管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8日签订的《物资租赁合同》于2020年11月30日解除。
二、被告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南京百盈钢管租赁有限公司租金1658903.49元及违约金82945元。
三、被告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南京百盈钢管租赁有限公司扣件上油费13500.5元及钢管、扣件下力费10925.7元。
四、被告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南京百盈钢管租赁有限公司钢管105750.6米、扣件127650只,如被告不能及时返还,被告应赔偿因其不能及时返还而造成的实际损失2669410.8元(其中:钢管按18元/米的标准计1903510.8元、扣件按6元/只的标准计765900元),并按钢管每米0.01元/天、扣件每只0.005元/天、套管每只0.003元/天的标准计算租金损失(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被告实际返还上述租赁物或赔偿该实际损失之日止)。
五、被告Y某某、H某某、Y某某对被告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二、三、四项义务向原告南京百盈钢管租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Y某某、H某某、Y某某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285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47845元,由被告被告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H某某、Y某某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0 |
10 | 合同纠纷 | (2020)皖01民终8474号 | 被上诉人 | - | 964395.36 | 一、维持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2020)晥0181民初391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驳回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变更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2020)晥0181民初391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欠工程款964395.36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2510元,由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5494元元,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701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395元,由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13021元,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137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2-0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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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Y某某、Y某某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2020-12-27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H某某、Y某某、Y某某、Z某某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2020-08-20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南京金九建设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 2016-04-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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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皖1202民初6748号 | 其他 | -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2023-06-26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皖1202民初14549号 | 其他 | -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2022-11-18 | |
3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1)皖0802民初545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 2021-06-16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皖1202民初588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2021-04-08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皖1202民初588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2021-04-08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皖1522民初179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霍邱县人民法院 | 2021-01-21 | |
7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2020)苏0116民初3564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百盈钢管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H某某,Y某某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2020-11-23 | |
8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0)皖0103民初13972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2020-11-20 | |
9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长丰县人民法院 | 2020-08-28 | |
10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0)皖0181民初3914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致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巢湖市人民法院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