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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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杭政工出[2021]50号地块的项目总承包单位,工地于2022年5月23日开始施工,工地开工时你单位制定有《扬尘控制专项方案》。但在2022年10月后你单位没有按照《扬尘控制专项方案》中的预定方案,对位于工地中北部桩基施工结束、施工机械撤场后的裸露地面,采用土工布覆盖等防尘措施。导致在工地中北部的非施工作业面,存在长40米,宽25米,面积为1000平方米的裸露地面,没有采用防尘网覆盖。且现场检查时工地围挡上的喷淋设施也未开启使用。该行为于2022年11月14日15:40时,执法队员至工地检查时被查获。执法人员现场向你单位发出《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杭(直)综执接调字[2022]第1100089号)及《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杭(直)综执责改字[2022]第1100088号)各1份。后我执法人员于2022年11月15日15:30时到该工地复查整改情况,发现你单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对非施工作业区内的裸露地面采用了密闭式防尘网进行覆盖,并按要求在施工时段内将工地内的所有喷淋设施全时段开启 ...更多 |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 | 19000 | 杭州市城管局(杭州市综合执法局) | 2022-12-14 | 杭综执罚决字〔2022〕第000045号 | |
2 | --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25日被查获时,杭州市西湖区云起路晴川街交叉口东南角处的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时向公安机关报送或者告知劳动者朱某的相关信息。2021年年3月25日09时27分左右被公安机关查获。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未按时将劳动者信息报送公安机关的违反《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处一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更多 | 100 |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蒋村派出所 | 2021-03-25 | 杭西公(蒋)行罚决字〔2021〕01478号 | |
3 | -- |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5日被查获时,杭州市西湖区云起路晴川街交叉口东南角处的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时向公安机关报送或者告知劳动者虞某某的相关信息。2021年1月5日10时53分左右被公安机关查获。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未按时将劳动者信息报送公安机关的违反《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处一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更多 | 100 |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蒋村派出所 | 2021-01-05 | 杭西公(蒋)行罚决字〔2021〕00047号 | |
4 | 2020年9月16日我局安全监察执法人员对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设备(配电箱)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更多 | 处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罚款 | 10000 | 西湖区应急管理局 | 2020-09-28 | 西应急罚〔2020〕58号 | |
5 |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1月19日起,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用外来人员马某工作,期间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将流动人员马某的身份信息按时报送公安机关。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的行为已构成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陈剑烽的陈述和申辩、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自与流动人口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劳动者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同时告知劳动者主动申报居住登记。第三十四条: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至第十一条规定,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按照未报送或者告知人数每人一百元的数额处以罚款之规定。公安机关拟对你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更多 | 100 |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留下派出所 | 2019-12-05 | 杭西公(留)行罚决字〔2019〕55006号 | |
6 | 2019年4月23日区安委办组织区住建、区消防、区公安等单位对73021部队地块商品房(和家园)项目检查发现该工程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违法现象。 ...更多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上缴国库 | 10000 | 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9-06-10 | 西建罚〔2019〕05号 | |
7 | 浙江宏超建设康桥单元16地块A标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于2018年8月25日招聘的员工程某某到单位工作,未按规定将程某某的身份信息报送至当地公安机关。于2018年8月31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更多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 | -- | 拱墅区公安分局 | 2018-09-01 | 杭拱公(康)行罚决字〔2018〕12470号 | |
8 |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 -- | -- |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14-07-01 | 杭建罚〔2013〕24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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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税)许准字﹝2022﹞第(7912)号 | 330106240424897284659 | 业务需要 | 2022-07-14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 |
2 | 330000211220815611251 | 330000211220815611251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新) | 2021-12-20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3 | (浙税)许准字﹝2022﹞第(8860)号 | 330106240424897481620 | 业务需要 | 2022-09-16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 |
4 | 330000240122845069219 | 330000240122845069219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新) | 2024-01-22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5 | 330000220903859666313 | 330000220903859666313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新) | 2022-09-09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6 | 330000221021881593827 | 330000221021881593827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2-10-21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7 | 330101210618812838856 | 330101210618812838856 | 建筑业企业资质市级认定(变更) | 2021-06-19 | 2099-12-31 | 区住建局(区人防办) | |
8 | D333015073 | 330101211223816789934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 | 2021-12-23 | 2099-12-31 | 省建设厅 | |
9 | 330000200610023381201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特种工程资质申报 | 2020-06-11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10 | 330000200610623394314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特种工程资质申报 | 2020-06-11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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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01民终21151号 | 被上诉人 | - | 18615821.88 | 一、确认被上诉人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广州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于2022年6月30日解除;
二、上诉人广州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被上诉人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6205273.96元;
三、上诉人广州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被上诉人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6205273.96元的利息,其中5895010.26元的利息自2023年5月12日起计付,310263.70元的利息自2023年6月6日起计付,利息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至付清款之日止;
四、驳回被上诉人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58405.89元,由被上诉人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168.97元,上诉人广州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5236.9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上诉人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49元,上诉人广州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851元;鉴定费120320元,由被上诉人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578.81元,上诉人广州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16741.19元。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58405.89元,由上诉人广州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8096.35元,由被上诉人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09.5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0-30 |
2 | -- | (2023)浙0182民初2676号 | 被告 | 原告: 建德安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德分公司,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建德安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 2023-08-08 |
3 | -- | (2022)粤0114民初7965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8676966.56 | 确认原告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于2022年6月30日解除;
被告广州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6225655.52元;
被告广州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6225655.52元的利息,其中5914372.744元的利息自2023年5月12日起计付,311282.776元的利息自2023年6月6日起计,利息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至付清款之日止;
驳回原告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405.89元,由原告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792.52元,被告广州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4613.37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25元,被告广州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675元;鉴定费120320元,由原告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7820.8元,被告广州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12499.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6-19 |
4 | 其他 | (2022)浙0127执2252号 | 申请人 | - | 2550770 |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案款255077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更多 | 2022-12-12 |
5 | -- | (2022)粤01民辖终1411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此页无正文) | 2022-09-26 |
6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2)粤01民终8086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21)粤0114民初16815号之三民事裁定;
二、本案指令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2-04-25 |
7 | 仲裁程序案件 | (2022)粤01民特206号 | 被申请人 | - | -- | 准许W某某撤回申请。
申请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W某某负担 ...更多 | 2022-04-12 |
8 | -- | (2022)浙01民终1434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建德市人民法院(2021)浙0182民初715号之二民事裁定;
二、本案指令建德市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2-04-08 |
9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1)粤0114民初16815号之三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城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9038.28 | 驳回原告W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9038元,原告W某某已预缴9519.14元,可以向本院申请退回9519.1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间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更多 | 2022-02-08 |
10 | 合同纠纷 | (2020)浙0782民初17969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义乌市金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2400000 | 一、解除原告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义乌市金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2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被告义乌市金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500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从2012年3月7日起计付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
三、被告义乌市金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人民币740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从2012年1月9日起按月利率2%计付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
四、驳回原告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8046元,由原告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3958元,被告义乌市金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9408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0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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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方法院公告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浙江绿城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22-02-11 | |
2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X某某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19-03-17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X某某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18-08-23 | |
4 | 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某某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8-19 | |
5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宁波市柴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12-2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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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102民初278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21 | |
2 | -- | (2023)浙0102民初10901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中房中翔建设投资有限公司,D某某,S某某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07 | |
3 | -- | (2024)浙0102民初1540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中机南方合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2-22 | |
4 | -- | (2023)浙0106民诉前调17976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福柏祥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2-01 | |
5 | -- | (2023)浙0102民诉前调25822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中机南方合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1-29 | |
6 | -- | (2023)浙0102民初10901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中房中翔建设投资有限公司,D某某,S某某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1-09 | |
7 | -- | (2023)粤01民终32916号 | 被上诉人 | -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14 | |
8 | -- | (2023)粤01民终32916号 | 被上诉人 | -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14 | |
9 | -- | (2023)粤01民终32916号 | 被上诉人 | -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14 | |
10 | -- | (2023)浙0102民初10901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中房中翔建设投资有限公司,D某某,S某某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