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应提交工人工资保证金文件的,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1—60个自然日仍未上传劳务工资保证金文件扫描件的 | 扣10.0分 | -- | 市场监管科 | 2023-12-02 | -- | |
2 | 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 | 扣10分 | -- | -- | 2023-08-30 | -- | |
3 | 违反《中山市建筑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规定:通过“集中代刷”等弄虚作假行为进出施工现场的 | 扣11分 | -- | 市场监管科 | 2023-06-06 | -- | |
4 | 施工现场未设置混凝土试块标准养护室或标准养护箱的 | 扣5分 | -- | -- | 2023-05-26 | -- | |
5 | 2018年未报建筑业统计年报的企业 | 予以通报 | --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9-07-10 | -- | |
6 | 2015年未报建筑业统计年度报表 | -- | -- | 珠海市建筑业协会 | 2017-03-06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粤TT-00-2404-1517 | 中山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 | 中山市迪辰贸易有限公司年产50万件服装项目 | 2024-04-18 | 2025-04-11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粤TT-00-2403-1301 | 中山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 | 林寿永年产服装20万件生产线新建项目厂房二工程 | 2024-03-20 | 2025-03-17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粤中)登字﹝2022﹞第44000062201719745号 | 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 变更事项:公司章程备案,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章程; 变更事项:名称变更申办,变更前内容:中山市中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变更后内容:广东和福建设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董事、经理、监事备案,变更前内容:刘丽珍(监事);刘魏(经理);陈风光(执行董事);,变更后内容:刘丽珍(监事);陈光伦(执行董事);陈光婷(经理);; 变更事项:负责人变更,变更前内容:陈风光,变更后内容:陈光伦; ...更多 | 2022-09-16 | 2099-12-31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粤TT-00-2403-1307 | 中山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 | 李济德、凌瑞秀商业楼工程 | 2024-03-21 | 2025-03-17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粤TT-00-2310-6406 | 中山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 | 林伟荣工业厂房工程 | 2023-10-27 | 2024-10-22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6 | 粤TT-00-2309-6216 | 中山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 | 刘蕴略工业厂房工程 | 2023-09-21 | 2024-09-10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7 | 粤TT-00-2308-5971 | 中山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 | 廖少梅、陈子业工业厂房 | 2023-08-09 | 2024-08-02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8 | 粤TT-00-2401-6908 | 中山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 | 龚桂香工业厂房(二期)工程 | 2024-01-12 | 2025-01-07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9 | 粤TT-00-2312-6726 | 中山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 | 中山市迪辰贸易有限公司年产50万件服装项目 | 2023-12-15 | 2024-12-04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0 | 粤建许质准﹝2022﹞20283号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 | 2022-07-29 | 2025-07-29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粤2071民初2577号 | 被告 | 原告: 中山市锦标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和福建设有限公司 | 60172.5 | 被告广东和福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山市锦标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0172.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60172.5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50元,减半收取计725元(已由原告中山市锦标混凝土有限公司预交),由被告广东和福建设有限公司负担并直接向原告中山市锦标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3-30 |
2 | -- | (2022)粤2071民初3236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广东和福建设有限公司 | 71333.24 | 一、被告广东和福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L某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3726元、停工留薪期间工资20952.04元、护理费差额1855.2元;
二、被告广东和福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L某某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13日工资差额4800元;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5元(原告L某某已预付5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3元,被告广东和福建设有限公司负担2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L某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2-22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2)粤20执复97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R某某的复议申请,维持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2)粤2071执异86号执行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2-08-12 |
4 | 合同纠纷 | (2022)粤2071民初19601号 | 被申请人 | - | 129900 | 对被申请人L某某、中山市中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W某某名下价值相当于129900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保全期间,被保全的财产不得转让、出租、抵押、赠与或作其他处分。保全期限分别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保全起始日期详见财产保全告知书)。申请人逾期未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造成保全自然失效及财产被转移等,该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6-22 |
5 | 追偿权纠纷 | (2020)粤2071民初6378号 | 原告 | 原告: 中山市中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D某某,D某某,R某某 | -- | 驳回原告中山市中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914.02元(原告中山市中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中山市中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15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2071民初15621号之一 | 被申请人 | - | 975750 | 继续冻结被申请人中山市中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975750元(详见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保全期限分别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保全起始日期详见财产保全告知书)。申请人逾期未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造成保全自然失效及财产被转移等,该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6-01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20民终1536号 | 上诉人 | - | 975750 | 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粤2071民初15621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中山市中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被上诉人中山市金田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75750元及违约金(以975750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
三、驳回被上诉人中山市金田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5652元,减半收取计7826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2826元,由上诉人中山市中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2776元,被上诉人中山市金田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5652元,由上诉人中山市中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5602元,被上诉人中山市金田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5-28 |
8 | 其他 | (2020)粤2071执异165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异议人L某某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于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0-04-22 |
9 | 合同纠纷 | (2019)粤20民终3175号 | 第三人 | - | 5106571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7546元(C某某已预交),由C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11-15 |
10 | 合同纠纷 | (2019)粤2071民初20122号 | 被告 | 原告: 中山市源兴拉链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中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 | 384000 | 准许原告中山市源兴拉链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7060元,减半收取计3530元(该款原告中山市源兴拉链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中山市源兴拉链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10-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粤1702民初1878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和福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阳江市壹丰实业有限公司 |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27 | |
2 | -- | (2024)粤1704民初308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和福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阳江市阳东华美居房地产有限公司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2024-03-05 | |
3 | -- | (2024)粤1702民初1092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和福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阳江市宇鸷 |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2-29 | |
4 | -- | (2024)粤1702民初1088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和福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阳江市恒凯 |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2-29 | |
5 | -- | (2024)粤1702民初1093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和福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阳江市恒凯 |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2-29 | |
6 | -- | (2024)粤1702民初1090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和福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阳江市恒凯 |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2-29 | |
7 | -- | (2023)粤2071行初948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和福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3-10-10 | |
8 | 票据纠纷 | (2022)粤民终4251号 | 上诉人 | -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3-15 | |
9 | 票据纠纷 | (2022)粤民终4251号 | 上诉人 | -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2-12-06 | |
10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22)粤2071民初3236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中山市中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2-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