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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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在PAM二分厂拆除细粉设备涉及高处作业《高处安全作业证》(编号为TR-ER-0922)载明的作业人刘廷伍、王会军无高处特种作业操作证。 ...更多 | 人民币贰万元罚款 | 20000 | 蚌埠市禹会区应急管理局 | 2021-10-11 | (禹)应急罚〔2021〕10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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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昆国税许准〔2015〕12965号 | -- | 你(单位)于2015-07-09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我机关已经于2015-07-09受理。经审查,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许可。 ...更多 | -- | -- | 昆山市国家税务局 | |
2 | ﹝KSSPJ0006﹞登字﹝2023﹞第02070424号 | 登字 | 登字 | 2003-10-14 | 2053-10-13 | 昆山市行政审批局 | |
3 | ﹝05830078_2﹞公司变更﹝2020﹞第06160037号 | 公司变更 | 公司变更 | 2003-10-14 | 2053-10-13 |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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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苏0583民初801号 | 被告 | 原告: 旌霖精密仪器设备安装(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昆山搏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980622 | 被告昆山搏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旌霖精密仪器设备安装(上海)有限公司支付运输费98062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980622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如果义务方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的,权利方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于本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案件受理费14162元,由原告负担1162元,被告负担13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更多 | 2016-05-3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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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0104民初2630号 | 原告 | 原告: 昆山搏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24-04-09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苏0583民初801号 | 被告 | 原告: 旌霖精密仪器设备安装(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昆山搏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 190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