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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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5-07-29 | 经营范围变更 | 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典当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6月30日)(房租协议至2018年8月15日)* | 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典当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6月30日)(房租协议至2018年8月15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